单位名称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参与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度,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履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等工作。市级各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统一实施,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采购活动。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胡瑞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6.86万元 | 72.9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交易中心在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具体工作情况1.逐步完善制度体系。围绕构建法制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积极适应平台数字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精细化的新趋势,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落实清廉榆林建设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方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招投标领域重点任务的通知》《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进场交易的通知》,《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坚持以市场公平竞争为核心,加大对各级交易制度的动态清理,清除各类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行为,基本形成了“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省率先推行招标计划和资格后审,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提供良好环境。一是全面推行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不见面开标比例达到100%,工程项目远程评标289个项目(543个标段,跨省远程4个项目),本地分散评标62个项目,远程和本地分散评标项目占比28.3%。解决本地专家资源不足,降低“围猎”专家的风险隐患。二是继续巩固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97%的工程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累计为投标企业释放流动资金约50.4亿元。三是免除投标企业各类交易相关费用1.6亿元,为75户中小企业发放“政采贷”资金1.14亿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3.全面提升服务质效。一是启动延时服务,为全市重点工程、造林绿化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双休日、节假日保障项目交易。二是优化大数据分析系统,强化数据治理,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交易动态,交易数据“月统计、季分析、年报告”。三是实行交易信息告知,向招标人发出《中标企业信息反馈函》,同时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为监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四是建成保证金监管系统,实现实时清退划转,全年累计清退投标保证金、划转竞买保证金591笔,31亿元。五是充实调整场所设施,安装动态CA签章系统,实现评标报告签署的无纸化运行,优化调整交易场地,新增开评标室6间。全年累计服务投标企业4.5万余户/次,评审专家1.67万余人/次,招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1.06万余个/次。4.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利用清标软件、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深挖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问题线索。全年累计立案查处无故放弃中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投标违法行为3起,给予3个市场主体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245万余元,并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引起了交易市场主体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为有效规范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净化行业风气起到了积极震慑作用。取得的主要收益2023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的工作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全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对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规范,聚焦制度创新、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综合考评全省第一。1.交易数据。2023年中心交易数量居全省首位,约占全省总量的30.8%;交易金额居全省第二,约占全省总量的6.3%。全年累计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5158个,交易金额551.9亿元,较去年分别增加了31.4%、5%,其中:工程建设类项目1240个,交易金额350.3亿元;政府采购类项目3548个,交易金额128.8亿元;资源资产类项目进场交易368宗,交易金额72.78亿元;环境权项目2宗,交易金额750万元。2.充分发挥监管效能。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将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转移,综合监管效能有效发挥。创新“评定分离”机制,开展首例试点项目,全面推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通过主动排查、约谈警示、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举施,开展检查13次,抽查项目28个,集中约谈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纠正招投标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随机抽查65个招标项目,涉及39家招标代理机构,责令整改发现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二、存在的问题(一)交易系统不完善。目前,我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业、国有资产处置的交易业务,均使用省建系统,随着时间推移,省建系统更新迭代缓慢,系统功能不全,不能满足电子化的交易需要。(二)交易制度不健全。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修订缓慢,行业部门的操作细则缺失,规则不统一,标准不一致,交易平台界定执行难,对一些具体问题无法着手。(三)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全市唯一的交易服务场所,交易项目范围广、数量大,场地经常处于饱和状态,涉及的部门单位、市场主体众多,随时要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种异常状况,面对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被动接受任务多、主动作为争取少。三、整改措施(一)优化平台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定位,为宏观经济决策、优化营商环境、规范交易市场提供参考和支撑。紧盯《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全面收集应用需求,充分调研论证,深度参与推进工程综合交易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合同系统、金融服务系统、数字见证系统、移动APP端、辅助评标系统等智慧交易平台的开发任务,实现多元化的统计分析功能,不断提升平台数字化、交易规范化、服务精细化的能力和水平。(二)创新体制机制,规范交易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的相关规定,逐步解决空白、缺位和规则不统一等问题。修订完善交易现场管理制度,探索出台交易异常处置和远程异地评标的操作规程,加强各方市场主体和交易业务的管理。探索推行三方异地远程评标和分室分散评标,最大限度消除人为干预因素,营造公平、公正的交易市场环境。(三)夯实主体责任,持续改进作风。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增强理论学习、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办事、群众工作、狠抓落实、驾驭风险七项本领,敢于担当尽责,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定力。加强对外宣传交流联系,探索推行“走进交易中心、主动接受监督”系列“开放日”活动,畅通各界“声音”收集渠道,主动接受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全力打造高效便捷、公平公正、阳光透明、利企惠民的公共资源服务品牌。四、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的工作要求,以构建现代化公共资源交易治理体系为目标,以强化交易平台综合承接能力为支撑,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持续推进应进必进,不断提升平台数字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精细化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一)持续推进公共资源应进必进。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的原则,将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逐步纳入目录管理,稳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规模和交易种类,积极推进目录内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体系实现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加强电子系统和场所设施建设,提高平台承接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服务保障能力,鼓励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二)加快建设公共资源智慧平台。依托全省“一网三平台”系统,继续优化交易流程及电子化功能,通过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交易平台数字化转型。启动《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全面收集应用需求,充分调研论证,深度参与推进工程综合交易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合同系统、金融服务系统、数字见证系统、移动APP端、辅助评标系统等智慧交易平台的开发任务,提高智能化交易水平,全方位管控交易过程。(三)积极推动公共资源跨区协作。依托黄河流域一体化发展的区域联动机制,常态化推进跨区域远程协作,逐步扩大远程异地评标的类别和范围,推动交易活动规范化运行。加强对招标人、中介代理、评标专家等市场主体的管理,从地域空间上将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代理与评标专家隔离,有效降低评标专家被“围猎”的风险隐患,解决本地专家数量不足,省内外专家资源共享共用等问题。探索跨市多地远程异地评标、席位式分散评标新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因素,营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四)巩固提升公共资源服务效能。牢固树立公共服务的职能定位,不断提升交易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精细化服务水平。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在降低交易成本、细化服务内容、规范秩序管理上持续发力,逐步实现“交易一网通办、信息一网公开、身份一网通行、数据一网查询”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方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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