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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3-06-12 10:22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检测·辖区内废气、废水、噪声、空气质量、粉尘等因素的监测分析·环境保护质量课题研究,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为环境建立提供依据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57号
法定代表人
孙辉
开办资金
46.7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67万元
59.67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环境监测站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例行监测一是水质监测:完成了每月两次的皂河莲湖段和护城河水质监测,出具数据报表43份;二是降尘监测:完成每月辖区两个市控点位的降尘监测,出具数据报表11份;三是噪声监测:完成区域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共16个,完成季度功能区噪声24小时监测(三类区陕鼓西仪厂点位),出具数据报表4份,昼夜间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限值要求。(二)执法性监测我站全力保障执法监测,接受分局监理大队委托共进行监测30余次,所有监测均能保证在信访回复要求时间段内完成并出具监测报告,共出具监测报告20份。(三)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完成了一污一期、一污二期、变压器、法士特、庆安制冷、开关厂、航空动力、电瓷厂等8家工业企业和6家医院的废水监测,共出具监测报告15份,完成了在线监测的比对监测,被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均能稳定达标排放,圆满完成年度重点源监测工作。以上各项监测均能按照监测技术规范,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措施,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牵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工作截止2022年底,辖区共有排污许可证企业57家。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和分局安排,我站负责牵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工作,负责逐一审核完成了各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帮助企业完善方案内容,监督其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公开。同时,每月配合分局综合执法大队随机抽取两家排污许可证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企业的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和自行监测有效开展情况。目前辖区排污许可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公开联网率达到100%。存在问题一是培训学习力度不够,站内培训次数过少,缺少外出培训机会,人员能力跟不上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更新速度。二是能力建设尚存在短板,分局机关和执法大队搬走后,监测站实验室改造建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项目资金申报审批仍未完成。三、下一步工作计划监测站在一如既往的完成各项例行监测任务,保障执法性监测任务的同时,将着重聚焦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辖区空气质量状况的趋势分析和重点阶段时段的分析,分析污染成因,提出切实有效的管控建议;2、加强人员内部、外部培训,完善质量体系文件,有效开展内部监测能力考核,提高全员技术能力;3、积极筹划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争取省市资金,,按照市局要求完成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22712050079有效期至:2028年7月13日发证机关: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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