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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5-31 11:03
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及新建社区管理提供服务。负责碑林区旧城综合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区域管理工作。
住所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西路“金萨餐饮世界”综合商业体C、D区三层
法定代表人 田景龙
开办资金 99.9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9.92万元 88.4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2年8月16日,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冯沅林变更为田景龙,证书登载开办资金由400万元变更为99.92万元。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中心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2年,我中心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目标,坚持以“提振信心、抓紧处遗、推动项目、争创一流”为工作原则,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项目有序推进在全区范围实地走访,与属地街办、专业机构合作,进行全面摸底、测算,为精准策划包装项目提供基础数据;召开座谈会,积极对接企业,推介我区城市更新项目。(二)不动产权证加快办理对已完成回迁安置的城棚改项目逐一梳理,建立健全台账资料。同时,专门设立不动产权证办理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三)安全环境有序提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宣传发动、落实责任、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加大督查等措施,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加强治污减霾工作的治理,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管,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对在建项目出现的不文明施工、野蛮施工造成施工车辆进出污染路面现象进行坚决制止,封堵、制止不文明施工,定期不定期对各个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进行巡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进行“守护式”蹲点整治。(四)依法依规化解矛盾,遗留问题总量下降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积极依法依规处理房地产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聘请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为其他项目的清算探索了较明晰的路径。着力化解矛盾,对遗留问题,落实专人专班化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经济指标超额完成2022年内资完成21.6亿元人民币;市考目标任务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楼建设完成8.5亿元。(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稳步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我区15个行政社区已全部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13家;13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了集体资产管理权移交工作和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我区土地面积少、人口众多、房屋建筑密度大,均位于明清、隋唐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按照城市更新的现行政策“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城市更新项目经济效益难以平衡,招商引资吸引力不强。狠抓项目推进。对较为成熟的片区进行摸底调研、可行性分析、项目精准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落实项目投资主体,推进项目落地实施。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中心将重点围绕项目推动、遗留问题处理、回迁安置商业房整合、组建办证大厅4件大事展开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