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汉中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立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指导,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标准和执法水平。业务范围:监督检查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制定工作标准;定期对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考核考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对各县区大要案及典型案件进行协调查办。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路将坛东巷3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振海 | |
开办资金 | 32.4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2.41万元 | 47.0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2次:12月14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雷斌变更为张振海。12月14日办理单位名称变更登记;由原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变更为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汉中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在汉中市城管局的领导下,执法支队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工作如下:一、2022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开展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按照清查工作安排,牵头组织专班人员对县区“两违”专项清查工作进行了两轮督查,现场指导,要求各县区立行立改、边摸排边整改。对工作进展缓慢、摸底排查不到位的县区下发8份催办函,倒逼工作落地、责任落实,通过2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已消除我市房屋安全隐患,“两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取得明显成效。2.整治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认真落实全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迅速安排部署,指导各县区开展专项整治,召开了全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视频会,印发了《汉中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完成了我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大纲》(2021—2025)初稿编制;公布了全市建筑垃圾投诉举报电话。3.大气污染防治。督促县区城管部门按照“冬病夏治”“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清炉管控、焚烧祭祀等整治工作,印发了《汉中市城市管理执法领域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方案》、《禁止露天随意焚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寒衣节”焚纸祭祀管控工作的通知》,确保空气污染的状态实现稳步下降趋势。4.整治户外广告。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区城管部门全面排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及城市视觉污染,清理辖区临街墙面、门店门窗、电杆和城市公用设施乱贴乱画“野广告”2000余处,喷涂类小广告352余处,其他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广告70余处,目前中心城区“牛皮癣”小广告基本清零。5.强化建筑垃圾治理。一是受理2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资质申请资料,经审查后为其发放了《运输证》。全年受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5件,办结19件,收缴处置费1462361.31元。二是及时在汉中市社会信用体系综合服务平台录入行政办结事项30条。三是认真落实全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排查摸底阶段工作,建立了工作台账,形成了全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排查、问题鉴定清单,全市共排查点位30处、约71993.6m³;已整改27处、约71293.6m³,还有3处约700m³正在整改。四是依托“天行建”平台大数据,严厉查处渣土车违规拉运建筑垃圾、未按规定路线、时间运输及超速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审批车辆运输时间、路线共48起,约谈21家建筑垃圾运输企业27次,整改37起。6.宣传助力,提升队伍整体形象。一是对日常执法工作好的做法、工作成效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宣传,增强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队伍整体形象。截止目前,更新内容19篇。二是开展反诈APP宣传工作,印制宣传彩页200余份,结合支队进知解工作,采取上门宣讲的方式,对服务管理对象一对一宣传指导反诈骗常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落实市容管理工作。共开展各项市容专项整治活动60余次,累计清理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11621起;依法查处商业经营活动中噪音扰民388起,查处沿街叫卖商品噪音扰民599起,下发交办单4件,督察通报3件,办结信访投诉3件,立案6件,办理市容环境政协提案3件。持续开展停车整治专项工作,清理中心城区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僵尸车”36辆;清理规范各类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11330起(处),开展共享单车集中整治107次,规范车辆6691余辆,清理暂扣未经审批投放车辆1140余辆。2.规范流动摊贩管理。全市共规划临时摊点群127个;设立临时摊位1848个;设立夜市摊位943个;允许大型商场占道经营、促销460个;解决就业人数2795人。3.严格执法,深化规划执法工作。一是“两违”专项清查工作进入收官阶段,我市排查既有房屋建筑84303栋,面积为7893.017万㎡,在建房屋877栋,面积为971.896万㎡;共计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房屋建筑1处,面积计0.05万㎡,现已拆除;排查整改违法建设行为共计1510起,现已整改1509起(其中拆除1223处,面积计13.68万平方米)。二是督促各县区成立了违建拆除专班,印发《关于继续做好2022年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发2022年“4111”违建拆除计划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实施违建拆除。定期到各县区检查拆违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开展中的困难;先后对汉台、南郑进行了3次督导检查,下发《交办单》4次、《督办单》2次,下发督查通报3起,要求按时整改销号。截止12月15日,本年度全市累计拆除约11.2万平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07%,汉台、南郑、城固、西乡、洋县、勉县、宁强、略阳、镇巴、留坝、佛坪等11个县区已按年度计划拆除完毕。三是立案查处扬尘污染、违规建筑垃圾运输9起,已处罚6起,收缴罚款7.8万元;立案查处房地产预售等领域违法行为5起,已处罚1起,收缴罚款0.24万元;立案查处天然气领域4起,已处罚3起,收缴罚款11万元;查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领域2起,已立案1起,正在办理中;立案查处房产违法修建行为11起,已处罚3起,收缴罚款116702元。4.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977起;清理各类小煤炉及燃煤炉灶416个;劝阻制止市中心城区和县城建成区沿街露天焚纸祭祀行为936起。二是管控扬尘污染,狠抓扬尘治理,出动执法人员1048人次,检查在建工地580次,查处扬尘污染案件4起,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4起。5.落实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全面落实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此次整治累计各级共调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督导检查70次;共排查各类户外广告设施470处,发现存在各类安全隐患问题74处,目前已拆除56处,剩余18处已进行修复加固;共排查各类招牌设施23481处,发现存在问题122处,目前已整改101处,剩余21处正在整改中;共组织宣传活动18次,LED标语视频展示数量45条。6.开展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工作。一是智慧城管平台接收12345转办市民投诉1284件,结案1214件;信息员采集上报2398件,结案2176件;微信公众举报285件,结案271件;办结率92.28%。二是强化渣土车运输过程动态监管对渣土运输车辆“线上+线下”的监管合力。2022年1月以来,累计核查渣土车辆3500余台次,在建工地77处,发现移交违规运输车辆142辆,转办群众投诉案件40件,有力提升了城市治理效能。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部分棚改、拆迁、市政等重点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处置运输建筑渣土问题依然存在;全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大纲编制工作缓慢,建筑垃圾消纳矛盾突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审批后时间、路线运输。个别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出现违规行为被约谈后,虽然制定了整改方案但整改不彻底,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建筑物料运输车辆在拉运中依然存在抛撒、滴漏、超速等违规行为。(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消纳全过程监管。强化涉土施工工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出入口周边协同配合行政处罚与教育管理相结合,道路扬尘整治,线上线下双向发力,依法查处擅自处置、不密闭运输、带泥行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等各类污染城市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指导各县区完成全市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建筑垃圾长效管理“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通过中央环保督察问题验收销号。三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安全运行常态化、精细化监管。把牢新增建筑垃圾企业市场准入关,组织执法人员每季度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开展至少一次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四是完善建筑垃圾运输时间、路线报备制度。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前必须到我局进行报批,并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时间、路线规范运输。四、2023年工作计划(一)全面做好“创文”相关工作。按照重点任务,拟定工作计划,持续开展监督、指导,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协同智慧城管平台,及时发现线索及时处置。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加强车辆停放、市容市貌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力度,对占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做好监督管理,确保整洁、有序、卫生、优美的市容环境成为常态。(二)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进一步督导县区城管部门做好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在市人民政府禁止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镇化管理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垃圾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加强城市建成区和实行城镇化管理区域内露天烧香、焚烧祭品行为的日常监管,减少大气污染。(三)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完成全市4111违建拆除整治任务,完成拆除率100%的计划目标。加强对勉县自建房督导检查,协助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圆满完成我局包抓县自建房整治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双违”清查工作,对查处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四)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及时查处房地产、市政、渣土领域案件及其他重大城管执法案件。落实落细“三项制度”各项具体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的使用、保管、入卷等流程,推动支队工作体系向法治化、数字化转变。制定《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规范》,进一步将三项制度融入办案流程。同时对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导,开展全市城市管理领域案件评查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