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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西安市灞桥区社区服务中心、西安市灞桥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04 09:17
单位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西安市灞桥区社区服务中心、西安市灞桥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推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推进社区服务。管理城乡低保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低保工作开展;低保标准的审核、审批和档案管理;推进社区人才队伍建设;社区建设政策指导、信息咨询;指导、协调社区服务站、点建设。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依法进行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并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住所 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1633号
法定代表人 杨小飞
开办资金 5.0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灞桥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5万元 5.05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灞桥区低保办.公益 从业人数  8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灞桥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与灞桥区社区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务,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各项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效落实组织干部上街设立宣传点,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现场讲解救助政策,极大提高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同时更新全区76个村、75个社区社会救助政策公示栏,为群众普及社会救助政策。2022年,灞桥区共发放农村低保691户,1137.8554万元;城市低保1089户,1155.1254万元;临时救助3479人次,72.95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164户165人,322.99万元;资助困难家庭(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在册贫困户、计生贫困家庭)子女17人,9.9万元;发放60年代精简职工172人,968628.38元;发放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188人、22.56万元;向1952名低保、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68.0712万元,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9.62万元,发放取暖补贴20.183万元,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稳步推进兜底脱贫攻坚工作1.印发了《灞桥区民政系统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主动认领中省市反馈问题,并提出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对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印发了《灞桥区兜底保障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从数据对比、主动开展摸排等方面入手,对我区“三类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逐户排查,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2.紧密配合区扶贫办,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扎实有效的兜底保障工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排查力度,对我区所有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及脱贫监测户进行全面排查,根据现行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及时纳入低保,对在册贫困户进行逐一梳理,对符合相关救助方式的贫困户及时予以救助,确保兜得住底。积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加大排查力度,对低保办理中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及社会救助办理过程中的乱像进行细致排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我区救助办理的公开、公正、透明,同时公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1.做好事权下放,明确责任抓落实。根据省市关于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的意见要求,我区印发了《灞桥区推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街道办事处工作实施方案》(灞办发〔2021〕36号),明确了街道在受理、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方面的主体责任,并指导督促抓好落实。2.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救助时效。优化临时救助审批流程,对急难问题采取先行救助的原则,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印发《灞桥区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实施方案》,建立了街道一级社会救助综合评估机制,一次性解决困难家庭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3.建立主动发现和快速帮扶响应机制。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医护工作者和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等成员成立“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响应服务队”,对困难群众遭遇突发疾病、灾害、意外事故等情况进行帮扶救助,确保遇困群众尽快度过难关。4.坚持月探访制度,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安排第三方每月对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入户探访,及时了解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对监护人履行护理职责情况进行评估,对本人有无集中供养意愿进行统计,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及时纳入集中供养。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及时反馈街办落实整改。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存在问题1.个别基层干部对政策掌握和运用不够娴熟自如。2.部分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主动排查、主动发现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不能很好地落实“政策找人”,开展上门救助。3.街道层面“困难群众综合评估机制”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困难家庭实际问题不能一次性解决到位,存在让群众“多头跑”现象。(二)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提升基层干部的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干部上街设立宣传点、召开社会救助政策专项培训会议、积极参与业务学习活等方式提升基层民政工作者的为业务能力。2.持续开展对困难群众的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快速相应服务队”的作用,同时对困难群众进行定期核查、动态调整、常态化帮扶,及时根据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变化调整救助帮扶政策,对急难问题采取先行救助的原则。3.加大对各街道的检查力度,督促各街道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审核审批时效,并督促各街道充分发挥困难群众综合评估机制的作用,使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4.继续做好兜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主动与区乡村振兴局、医保局对接,加强各类群体防返贫监测预警,春季开展一次下基层、访农户、解民困活动,对因患重大疾病、失业、因灾致贫群众,做到及时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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