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米脂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工作;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直接结算费用审核、定点医疗机构基金申报资料审核提供技术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有关数据复审及统计。 | |
住所 | 米脂县福乐路28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永军 | |
开办资金 | 8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米脂县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81万元 | 42.83万元 | |
网上名称 | 米脂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2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度,我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参保情况2022年1-12月,全县城乡居民参保177910人;城镇职工参保涉及行政、企事业单位329个,14868人,其中在职职工10298人,退休职工4570人。(二)资金筹集情况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增加到900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64元,省财政补助58元,市财政46.4元,县财政11.6元,居民个人缴费320元。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县级财政补助218.4万元,大病保障县级补助153.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县级医疗救助及政府资助70.2万元,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县级补助61.6万元,补充医疗县级财政补助0.4万元。(三)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我县医疗保险基金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基金安全”的原则,平稳运行。1.城乡居民医保补偿153347人次,补偿资金1536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补偿24106人次,补偿资金10047万元;大病保险补偿9549人次,补偿资金2499万元;医疗救助补助6236人次,补助资金922万元;门诊慢特病补偿45789人次,补偿资金1353万元;门诊统筹补偿67667人次,补偿资金544万元;直接减轻全县人民的医疗负担1.54亿元。2.城镇职工共补偿241569人次,补偿资金5960万元。其中:住院补助3282人次,补助资金2715万元;门诊慢特病补助6087人次,补助资金1077万元;两定机构IC卡个人账户支付230843人次,补助资金2168万元。(四)门诊特慢病管理情况2022年,新增鉴定办理特慢病3440例,其中城乡居民2722例,城镇职工718例;历年来累计鉴定办22800例,其中城乡居民19074例,城镇职工3726例。(五)对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情况1.协议签订情况。2022年,我中心与6所县级医院、13所街镇卫生院、98所村卫生室、38个零售药店签订了服务协议书,为全县人民享受基本医疗提供了医疗保障。2.协议管理情况。2022年,我中心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对两定机构“直通车”报销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现场查看、回访病人、突击检查、医保智能子系统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两定机构进行协议管理。通报9家两定机构,拒付医保基金47830.78元,有效遏制了协议医院医药费不合理上涨,规范了两定机构诊疗行为,确保了我县医疗保险基金平稳运行。(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22年,我县在市局的指导下,在县医院、中医院两所公立医院实行DIP付费试点,10月1日正式付费;在其他定点医院继续实行住院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式支付方式。(七)经办服务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由李永军同志任组长,刘宁宁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有序推进、高效开展。2.全力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自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以来,我中心高度重视,与卫健局、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建立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认真履行新冠病毒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工作职责。2022年,共支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12.6万元。3.减少证明材料和手续。我中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对办理医保业务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无谓证明。一是特慢病即时办理。我中心实施随申请随鉴定随办理的方式为参保群众进行特慢病办理工作。二是异地转诊备案便捷化。为方便参保患者异地就医,也能享受和市内一样的“一站式”报销政策,我中心要求各定点医院严格执行市局首诊医院转诊备案制度,并采取电话、短信、米脂县医疗保障公众号、榆林市医疗保障公众号、陕西医保微信小程序、医保电子凭证(国家医保APP)等网络手段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极大的方便了参保患者。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情况(一)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应保尽保。2022年,我县建档立卡户脱贫户11616户31062人,边缘易致贫户235户512人,脱贫不稳定户204户48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40户119人。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均100%参加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二)脱贫人口医保待遇精准落实。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在县域内医疗机构均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免交押金,出院结算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解决了脱贫人口住院垫资困难问题。三、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经办中心全体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无惧疫情、听党指挥,满腔热血投入到抗击疫情的一线战斗中,并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及医保局的决策部署,在抗疫一线工作中践行着医保人的作风与担当,其中一线自愿者有10多人。四、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情况2022年,我中心印发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指南宣传单、册和门诊特慢病宣传册,并利用短信、微信、宣传栏、宣传展板对医保政策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报销比例、流程,特慢病办理程序、异地转诊备案、医保转移接续等政策,以及医保线上线下办理渠道。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五、存在的问题(一)经办中心领导班子不健全,至今两名副主任没有配齐,人员多,编制少,缺少经办人员,特别是专业性经办人才,导致现有经办人员工作任务繁重。(二)一年来,新冠疫情多点爆发,我中心抽调防疫人员较多,在榆林市驻巴拉素煤矿防疫1人并定期轮换,宋街核酸点抽调11人并定期轮换,隔离酒店抽调1人,上门核酸采集抽调6人,导致人员分散,对经办业务工作开展带来很大影响。六、2023年工作计划我中心与时俱进,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制度、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努力使参保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提高满意度。(一)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2023年将规范县域内二级医院DIP付费、推进住院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式支付制度改革工作。(二)完成好2023年城镇职工参续保缴费工作。(三)继续全力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榆林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榆医保发[2022]12号),我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参保方式、参保流程、缴费年限审核和缴费金额计算,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参保缴费政策,扎实推进参保工作,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四)继续完成异地就医患者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完成好城镇职工2022年特慢病报销工作。(五)有效利用“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医保电子凭证”、“零售药店摄像头监控系统”、“零售药店药品进销存系统”等加强对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六)严格控制和降低住院率。要严格加强各协议医疗机构入院判定标准,杜绝降低标准将门诊、留观患者收入住院,并将此类患者转化为住院病人进行医药费报销等违规行为发生。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