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参与拟订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相关政策、制度,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提供服务,履行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维护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等工作。市级各行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统一实施,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采购活动。 | |
住所 | 榆林市榆阳区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常建宏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5.77万元 | 76.8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5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2年,交易中心在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具体工作情况2022年中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规范交易秩序为抓手,以提升服务效能为目标,严格交易现场见证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年度综合考评位居全省第一。1.平台整合稳步推进。按照全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积极拓展交易覆盖范围,全力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特许经营权、国有企业和医疗设备采购等交易品种及限额以下工程等政府采购类项目全部纳入平台交易。目前,用能权交易系统开发完成,因国家环保政策调整暂未开展交易,其他项目全部进场。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和“线下无交易、线上全公开”的总体目标。2.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面清理了各县市区相关制度规则,公示了市级继续保留的13个制度文件。紧盯中省政策趋势,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借鉴试点经验,参与起草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确保国有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若干措施》,出台《关于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完善《榆林市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调整《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负面清单》,推行《关于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试行“评定分离”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促进交易平台规范高效运行。3.系统功能逐步完善。通过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常态化开展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全年累计完成不见面开标3171场次,占工程、采购项目的84.4%;开展远程异地评标195场次,占全省总量的35%。探索开展本地分散(分室)远程评标,在全省率先试行“三地”远程异地评标。完成了第二套工程交易系统的布署工作,新建了保证金监管系统,启动建设《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项目》,规划设计工程综合交易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合同系统、金融服务系统、数字见证系统、移动APP端、辅助评标系统和硬件设施设备更新等项内容,逐步消除行业垄断行为,有效降低企业参与成本。4.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一是优化简化招标实施方案报审程序。为全市重点项目、造林绿化项目、拦砂坝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启动延时服务,利用双休日保障交易活动。二是优化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模板,委托协议模板。三是调整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开评标场所,增加启用10楼评标室7间、开标室8间。四是严格实行招标(采购)文件免费下载,取消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严格落实投资概算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制度,有效降低企业投标成本。五是安装了全省多CA互认系统(陕西CA、深圳CA、北京CA、西部CA)。取得的主要收益2022年,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925个,交易金额525.57亿元,较去年分别增加了18.5%、33%,其中:工程建设类:完成工程建设类项目1139个,交易金额303.5亿元,较去年分别增加了17.9%、32.4%。政府采购类:中心代理采购项目完成交易106个,交易金额2.7亿元,较去年分别下降了27%、93%,节支率6%。县区采购中心和社会代理采购项目完成交易2318个,交易金额163.63亿元,较去年分别增加了38%、71.4%。土地矿业类:土地类项目进场交易318宗,交易金额54.13亿元;较去年分别下降了10.7%、7.1%。产权类:产权类项目进场交易44宗,交易金额1.61亿元。交易数量较去年下降了9.1%、交易金额较去年增加了108.8%。1.交易市场更加规范。一是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完善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服务平台使用功能,适时修订平台管理办法,集中约谈存在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37家,对违反疫情管控制度规定的10家代理机构予以公开通报。通过信用分级分类评价和负面行为扣分处罚的中介机构53家,清退2家、限制7家。二是强化评标专家管理,配合省发改委做好专家征集、培训、考核、清退等日常管理工作。全市新增申请入库专家218人,初审通过155人。加强评标评审现场抽查检查,严肃评标纪律,不定期抽查评标现场、集中约谈了15名评标专家。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制度,梳理细化交易环节的廉政风险隐患,持续深化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扎实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顿,进一步增强作风纪律的严肃性。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子网站开通了“交流互动”模块,公开了监督部门和业务科室的联系电话、邮箱,通过百姓问政、12345、营商环境投诉二维码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在线咨询投诉渠道。2.监督执法力度加大。一是加大标后抽查检查力度,会同市住建局对33家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的21个招标项目,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7家中介机构集中约谈。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利用清标软件、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深挖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问题线索,对投标人超过30家的项目逐一进行检查,全年立案查处串通投标、无故放弃中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11起,给予24个市场主体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348.5万元,同步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向公安部门移交涉嫌犯罪问题线索1个。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召开市县监管人员政策宣传贯彻会、招投标业务培训会等3次,召开全市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8场次,征求意见会3场次。主动公开各类信用承诺信息约17万条次。二、存在的问题(一)交易系统功能不全。一是工程建设类房建、市政、交通、水利交易系统老化,系统模块数据无法修改补正,且访问速度越来越慢,经常出现卡机或掉线现象。二是地方需要的林业工程、农业工程、矿建工程、电力工程等其他工程建设类交易项目无法实现电子化。三是系统设置的清标软件深度不够,对招标文件下载、标书雷同性分析、评审效率监测等功能无法实现。(二)交易市场开放不够。工程交易系统支持的造价软件唯一,具有行业垄断行为,且使用收费较高。工程交易系统支持的CA数字证书收费较高(开户1550元/年·3锁,年费1200元/年·3锁),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严重影响营商环境。(三)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省级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整合推进缓慢,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特别是水利、交通专家库不能满足评标评审需要,影响正常的评标评审活动。(四)门户网站模块缺失。按照我市出台的制度规则,需要在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榆林子站)开通招标计划发布、中省驻榆单位信息发布、违规信息公示和数据统计分析等模块,这些需求一直未能实现,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相适应,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五)监管系统运行不畅。电子监管系统与工程交易系统的衔接不畅,各方交易主体的项目申报、审核信息不全,不能同步,经常出现项目丢失、无法显示等现象。三、整改措施我们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对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规范,以智慧平台为总抓手,努力建设统一开放、数字赋能、服务高效、智慧监管的交易平台体系。(一)营造开放市场环境。加快推进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建设项目,启动并完成工程综合交易系统、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电子合同系统、金融服务系统、数字见证系统、移动APP端、辅助评标系统和硬件设施设备更新等智慧交易平台建设项目。(二)提升数字赋能水平。继续完善大数据分析、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AI智能辅助系统功能,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加强与黄河流域兄弟单位的交流合作,拓展远程异地评标合作范围,全面推行本地分室(分散)远程评标,实现跨省资源共享,为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提供支撑。(三)强化综合监管水平。进一步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强化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数字监管模式,加强与中介、信用、大数据、项目在线审批等平台的深度融合,形成数据互认共享,平台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加快从线下监管向线上监管方式转变。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加大标后抽查检查力度。四、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改革,对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行为规范,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和全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聚焦制度创新、数字赋能、智慧监管,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和高效治理能力。(一)拓展交易覆盖范围。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按照“应尽必进”原则,动态调整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积极推进农村产权、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二)提高交易服务能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市民大厦4楼交易场所改造项目,增加数字见证室。加快建设电子保函系统,推进CA跨区互认、编标工具兼容,为市场主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多渠道、全链条的交易服务,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网通办”。(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现场记录、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非法转包分包,无故弃标和插手干预招标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加强交易业务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分类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培训,赴全国先进地区考察调研,提升交易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利用新闻媒体对政策文件进行广泛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