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价格服务中心(榆林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参与拟订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分析全市市场价格总体形势;做好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开展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开展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文化南路市民大厦16楼东 | |
法定代表人 | 冯继艳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预算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5万元 | 7.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价格服务中心(榆林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公益 | 从业人数 2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一)全力做好价格监测工作1.持续优化监测品种。今年以来,继续开展八项市本级价格监测工作任务,并不断增加及维护价格监测点,拓宽监测范围,价格监测点数量由原来的42个增加到现在近400多个,监测品种达到420余种,落实监测劳务补助经费37万余元。还积极同市区教育局对接,创新性的开展了我市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收费价格监测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十七期间的食品(食材)价格监测、巡查工作。价格监测工作被国家、省监测中心评为先进单位。2.严格落实监测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省11项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定期巡察市场15次,数据上报率达100%,未发生错报、漏报现象。加强对各类商品涨跌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对价格走势进行预测研判,形成《榆林市生猪价格调研分析报告》《2022年上半年榆林市城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按月分析重要商品、主要能源及能化产品、农资、建材、生猪玉米等价格监测变化情况,编印《榆林价格监测》50期(每月5期),有效地引导市场预期,充分发挥价格监测为政府决策服务的职能作用。3.不断完善能化产品价格监测体系。继续对四个主要产煤县市区170余家重点煤矿煤炭价格进行日监测、日发布,及时向能化中心反馈煤炭价格异常情况,积极参与煤炭保供调查及政策宣传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榆林煤炭坑口价、车板价、金属镁、甲醇价格指数编制工作,加强样本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提升榆林能化产品价格指数的科学性、权威性,促进能化产业健康发展。(二)扎实开展成本监审工作1.认真做好农本调查工作。按照省成本局要求,向县市区印发了开展存售粮等专项调查的通知,分组赴榆阳、横山、定边等县区开展入户调查,形成了专项调查报告;开展了榆阳区谷子、露地马铃薯,横山区山羊、绿豆,定边县红花荞麦5个特色农产品调查工作,按时拨付农户调查误工补贴2.25万元;还赴榆阳区岔河则乡召开农产品调查工作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农调户家中慰问,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70周年宣传工作。2.全面开展成本监审工作。一是开展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成本监审工作,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服务项目进行成本监审,为科学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票价提供价格一句。二是开展民办中学教育培养成本监审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中学收费管理,科学合理制定民办中学收费标准,赴沈阳市、大连市调研学习民办学校的价费调整、成本监审工作,对榆林高等专科附属学校、榆林华栋中学教育培养成本进行成本调查,为下一步定价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开展公办学校住宿费成本调查工作。为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公办学校住宿费收费行为,保护学校和住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了榆林体育运动学校、榆林市横山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住宿费成本调查工作,更好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3.开展冻猪肉储备工作。主动沟通对接商务、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完成500吨冻猪肉收储工作,全力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三)高效完成价格认定工作1.高质量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工作。今年以来,持续深入推进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实现涉案价格认定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全市累计办理价格认定案件1321件,其中市本级办理价格认定案件65件,所办理案件无一例上交省中心复核,为依法高效精准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价格支撑。2.重力推进价格纠纷调解工作。榆林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主动作为,重力推进价格纠纷调解工作,与市中院、市司法局成立了价格争议纠纷工作领导小组,还与市中院、市司法局成立了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价格调解工作站和榆林市价格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紧盯价格争议频繁的社区、景区、商圈等领域,榆阳、神木、靖边等县市区还结创新在基层法院、物业服务中心、派出所、现已建成价格争议调解站点135个,初步实现了“A级景区”全覆盖、“城市社区”全覆盖,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此项工作得到省价格认证中心高度认可,在全省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中取得较好等次。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社会效益1、今年以来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中心价格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执行中省市11项价格监测报告工作,定期巡察市场15次,数据上报率达100%。编制《榆林价格监测》60期,有效引导社会预期。2022年2月被被评为“2020-2021年度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先进单位”;2023年1月被省价格监测局评为“2022年度全省价格监测工作优秀单位”。2、每月的价格信息监测分析为我省、市在对重要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制定管理办法、作出重要决策时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3、发放特色农产品成本调查补助资金2.25万元;科学确定成本,为政府制定价格提供依据;服务农产品价格宏观调控,促进农业健康平稳发展。(二)经济效益积极与省十七运筹委会市场部进行对接,就捐赠物资价格认定的工作程序和方式进行了座谈,参与省十七运筹备委员会赞助采购暂行办法(草案)的修改,确立了价格认定工作的操作流程,现已完成了省十七运筹委员提出的专用器材、比赛服装、奖杯奖牌、竞赛出版物、防疫物资等26件2000多项采购物资的价格认定工作,认定金额达8000万元,累计节省预算资金1600万元,为省十七运顺利举办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支持保障服务。三、存在的问题1、学习形式单一,不能把党的最新理论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2、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较少,不能及时掌握群众对价格工作的新期盼和新要求。四、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每周一学习制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注重学习价格业务知识,开展科长轮流授课与业务知识测试,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价格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思想,深入基层,了解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想,不断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开展课后服务费、停车收费后评价工作,使各项价格政策更加公平科学,为推动新时期价格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政策支撑。五、2023年工作计划(一)关于价格监测。一是继续做好400多个价格监测点和420多个监测品种的价格采集、上报、审核和分析,开展重要时段、关键节点的市场监测巡查工作。二是继续做好煤炭价格日监测、日上报工作,适时开展煤炭港口价格调研。三是密切跟踪能化产品、重要商品、农资建材、生猪玉米等价格和供求状况,及时分析价格变化趋势及幅度,按月《榆林价格监测情况》。四是加强与省价格监测预警平台的对接,做好数据共享与价格比对,强化我市数据分析和监测预测预警工作。(二)关于成本监审。一是继续开展农户存售粮、购买农资和种植意向等调查工作。二是按照中央、省级工作要求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适时开展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三)关于认证工作。一是抓好主责主业,开展全市的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工作,高质量办理涉案价格认定相关事项。二是进一步拓展行政执法领域、国有资产处置方面、征地拆迁、民生工程、市政建设等领域价格认定工作。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指导县区打造一批鲜明特色的价格争议解调工作站点,促进县区工作均衡发展。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