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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13 14:49
单位名称 榆林市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保工程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参与水保规划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参与开展水保规划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开展中省市水保重点工程、重点小流域项目前期工作和水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水保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参与无定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住所 榆林市榆阳区富康路福田路41号
法定代表人 苗盈
开办资金 630.9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6.98万元 318.1万元
网上名称 榆林市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一)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22〕925号)下达我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涉及榆阳、神木、府谷、横山、靖边、定边、米脂、佳县、清涧、子洲十个县(市、区)20个项目区实施坡改梯120578亩,总投资为240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923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809万元。目前完成建设任务的95%。(二)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项目1、示范工程。定边无定河源头区示范段变更报告已批复,目前已完成80%建设任务;榆阳区鱼河峁镇农防示范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近期组织验收;无定河全线综合整治示范工程榆阳区镇川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已审查,近期下达资金计划。2、防洪工程。小桑坪至冯庄段防洪工程已完成自验;榆阳区郑家沟段防洪工程及榆阳区峁沟段防洪工程月已完成建设任务待验收;子洲石沟大桥至青银高速(桥二)段防洪工程因征地拆迁暂无法施工,总体完成20%建设任务;横山区芦河城关北段已验收;横山区三皇庙村段防洪工程及绥德县刘家湾(一期)防洪工程已完成主体工程待验收。2022年下达中央计划4800万元,市级计划1600万元,用于建设横山、靖边、米脂和子洲4县区5处堤防护岸工程。其中,横山区三皇庙至麻地沟段防洪工程、子洲县马蹄沟四旗里和子洲县苗家坪梁渠已开工建设;靖边县青阳岔(二期)及靖边县青阳岔(三期)防洪工程因受疫情影响拟定于12月21日进行招投标;米脂县无定河右岸官庄变更设计近期批复。3、试点工作。无定河流域已纳入全国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陕西省人民政府于4月对《无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实施方案(2022-2044年)》进行了批复(陕政函〔2022〕38号)。目前,榆阳、子洲、绥德和米脂等相关县区正在开展试点涉水项目可研等前期手续,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二、党建工作完成情况(一)切实加强领导,从严落实党建责任。我中心党支部对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考核结果、交纳党费与评优、职称评定挂钩。凡没有按时交纳党费、年度考评不是优秀的,不能晋升职称。极大的鞭策后进,鼓励先进,树立党员干部先锋模范榜样,确立单位政风正气。(二)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我支部始终坚持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首要任务。一是严格坚持落实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学习,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以领导带头学、干部集中学、专题党课学、讨论交流学、体验观摩学等方式,推动干部开动脑筋、思考问题,提升学习质量。二是结合工作实际促进业务提升。将党员干部学习与业务紧密结合,及时将上级重要决策部署进行学习传达,确保每一名党员都能及时了解重要决策部署,推动理论联系实际,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开展党员教育活动。通过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先进模范人物事迹以及参加党员志愿者等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制度。严格贯彻中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廉洁从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把廉政教育纳入党课学习当中,在单位配置警示牌,悬挂警示标语,努力营造廉洁从政、奉公守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强化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在年中加强动态管理,跟踪督查,对主体责任清单进行及时更新,年底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总结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了健全党内谈话制度和述责述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党内谈话活动。三、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以来,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中心工作取得进一步的发展,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2月28日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2〕6号)下达吴堡县建设任务14.3km²,总投资600万元(全部为中央投资)。3月8日市水利局财政局下达了计划,5月6日市财政局下达了资金文件。目前涉农资金整合。省级水利发展资金项目2月28日省水利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22〕14号)下达我市榆阳、神木、靖边、佳县、清涧五县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面积总任务57.18km²,总投资4557.44万元,实际下达总投资。2729万元。3月16日市水利局财政局下达了计划文件,5月6日市财政局下达了资金文件。目前清涧县已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榆阳区归德堡小流域已完成招投标工作,疫情影响暂未开工;榆卜界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因三调公布后,土地利用现状发生变化,部分建设地点已被其他部门实施,实施方案变更建设地点文件已上报水利厅,待审查批复;神木市因建设地点被旅游和林业部门实施,正在申请省级对建设地点进行变更;靖边县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因建设内容涉及1个新建机井政府禁止新建,正在协调机井禁采区问题;佳县脱贫县已整合。2023年中央预算内防洪工程入库工作。按照中省投资要求,我中心于11月联合市发改委及时组织开展了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防洪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对榆阳、横山、子洲等县区重点乡镇段堤防护岸工程进行了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并与近期出具批复,为争取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奠定基础。四、目前单位存在的问题(一)项目管理方面1、项目招投标程序太繁琐,特别是招标前期工作程序多、审查环节太繁杂,耗时费力,导致工程不能按时间节点开工建设,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形象。2、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不能落实。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县市区不能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二)党建工作方面1、教育引导不够。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抓的不深不实,党员教育活动形式单一。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不突出。2、创新载体不够。仅仅满足于按照上级的要求,落实党建载体,而对新形势下如何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和丰富党建工作载体,想的不多、不深,缺乏前瞻性和创造性,没有形成鲜明的党建工作特色。3、党建工作无专项金费,不少党建活动,由于经费原因得不到开展。五、整改措施1.加强项目管理,简化招标程序。2.积极协调加强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落实。3.加强教育引导,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抓深抓实,开展多元化党员教育活动。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搞好负责的各项目工作,督促各项目县市区于2023年5月底前完成各项目2022年全部建设任务。2、做好2023年项目储备工作。做好2023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待计划下达后督促项目县市区尽快开展前期工作,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95%。3、及时全面推进无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涉水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及时完成入库工作,为争取中央投资奠定基础。4、积极督促横山、靖边、米脂及子洲等县区部分已经落实的中省资金防洪工程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建成。5、积极争取2023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及时开工建设相关项目。6、继续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7、进一步配合省、市业务部门,开展好水土保持其他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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