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与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情况,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南大街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文军 | |
开办资金 | 34.0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92万元 | 17.92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本年度,在宝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长效机制。全面贯彻执行中省市区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建立一系列长效机制狠抓根治欠薪工作。一是区委书记和区长亲自抓,主持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专题会议,各级领导研究部署根治欠薪工作,限期督办行业主管单位和属地监管单位。二是区政府成立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区治欠工作。三是人社局党委大力支持和帮助,从机制、体制、执法中标本兼治,彻底扭转劳动监察和欠薪的混乱局面,从源头上治理,从根本上扭转。四是治欠领导小组单位夯实责任,根据《宝塔区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抽调公检法、住建、水务、交运、信访、仲裁等部门人员开展“一厅式”办公,多方发力,高效处理欠薪问题,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维权意识。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对建筑领域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劳务公司、劳资员和农民工的培训。通过召开现场培训会、发放彩页等形式,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以及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共召开专题培训会13场次1245人,累计培训用工单位112个,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8500份、宣传海报4000余份。(三)加强用工监管,狠抓制度落实。建立在建项目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重点加强工资保障制度落实和用工单位的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线索重点检查的方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及时立案处理。开展劳动合同执行情况、童工规定、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劳动者工资支付、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规定情况等各类专项检查16次,检查各类用工单位857个涉及10935名劳动者。二是夯实包抓责任。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工地的网格化包抓制度,明确包抓人员、包抓任务、要求及分工,进一步强化落实责任。三是规范用工管理制度。夯实建设单位、总包企业主体责任和劳务公司直接责任,分别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区7个在建项目,全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按月足额支付制度、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劳动合同制度、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用工单位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每个项目落实指派专门劳资员和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农民工工资制度执行和规范化建设,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工人考勤表和工资表。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截止2022年春节前,区大队共实地受理欠薪案件244件,涉及3001人8846.87万元。办结化解244件,办结率达100%,案件数量、人数、金额同比下降45%、35%、26%。上级各部门、各平台交办转办各类欠薪线索共计1324起。办结回复欠薪线索1324件。截止2022年春节前,共将5家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2022年2家、2023年1月3家)。并向省市上报及社会公布。向公安机关移交1起案件。对全区用人单位进行了评星定级,4家企业被评定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企业。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欠薪领域多元化,建筑领域依然是重灾区。受疫情影响,实体企业经营不善倒闭,劳动者讨薪困难。项目的欠薪隐患较大,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工程垫资承包、层层转包、层层分包导致工程纠纷、结算纠纷。(二)部门联动和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尽管区政府下发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文件,明确了行业监管部门、相关单位的职责,但遇到问题时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依然存在,认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人社部门一家的事,项目审批监管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脱节。劳动监察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缺乏有效手段。(三)执法力量有待加强。东区、南泥湾管委会等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移交后,宝塔区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监管的工程项目和各类用工单位更多,服务行业和民营企业劳资纠纷投诉增多,工作量较大,办案时间较长,造成项目监管和日常巡查力不从心,劳动监察执法力量严重不足。四、整改措施(一)落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谁建设、谁审批、谁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失职问责机制,形成农民工工资上下衔接、横向联动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将劳动保障制度落实、劳动报酬支付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动态监管。将列入实行“黑名单”和拒不履行劳动报酬的企业行为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社会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并且依法向社会公布。二是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等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经济活动中使用企业综合信用等级报告,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授予荣誉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违法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劳动保障各项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制定非建筑领域用工监管措施,日常巡查常态化,加大推进行业部们监管措施的力度,消除层层转包和挂靠承包造成的后果。(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用法宣传,提高用工单位合法用工和劳动者合法维权的法律意识,构建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