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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3-09 16:58
单位名称 富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的等相关服务工作。
住所 富平县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井小莉
开办资金 41.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富平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8万元 8.78万元
网上名称 富平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全年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全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主管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医疗保险经办工作能够理清思路,稳抓重点,以保障参保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凝心聚力,克难攻坚,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应保尽保”2022年,全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63.31万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59.05万人,参加职工医保4.26万人,全县脱贫人口20413人,三类户822人,已全部参保。截止9月底,全县共有616889万人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医保基金支出4.2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脱贫人口住院报销3716人次,医保基金支出1464万元;特殊困难人群大病保险报销1228人次,报销金额137.81万元;医疗救助报销37004人次,报销金额762.02万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共认定门诊慢特病患者25904人,就诊人数为54749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039.64万元;“两病”患者备案55474人,享受待遇1983人次,基金支出11.5万元。“党建+服务”,优化医保服务水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建工作与医保服务充分融合,扎实落实好“综合柜员制”,推行日常业务“网上办”、咨询交流“电话办”、紧急业务“及时办”,以及“延时办”“帮代办”“加速办”等惠民举措,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温馨、优质”的医保服务,今年以来,接待群众电话咨询4万余人次,现场办理业务84464件,业务即时办结率100%。(三)强化政策宣传,促进医疗保障服务提质增效我单位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聚焦城乡居民、职工,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工作。一方面积极落实分级诊疗政策,让医疗保障对象享受更便捷的一站式结算服务,切实起到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作用。另一方面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扎实开展。印发宣传册、宣传彩页及通过公众号等媒体及时传达最新政策;同时,多措并举通过下乡入户、户外宣传、两定机构及定点药店推广等途径,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增进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四)打造县镇村三级服务体系,建好民生工程一是积极安排部署。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富平县构建县、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县医保经办中心、镇医疗保障服务站、村医保服务室为主体的三级医保网络服务体系;建立以县医保经办中心、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的三级医保网络服务体系,“两条线”齐头并进,向各镇(街道)、村(社区)下沉18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向各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下沉6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可办、全县通办”。二是规范建立阵地。在全县16个镇(街道)各明确1名分管领导分管医疗保障工作,配备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医保经办工作;各村(社区)明确1名“两委”成员负责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同时,在镇村办公区域,统一设计悬挂“医疗保障服务站、医疗保障服务室”标志牌。目前,全县共确定了镇级医保分管领导16名,镇级工作人员32名,村级(社区)兼职人员287名,已完成16个镇(街道)和287个村(社区)的挂牌工作。三是加强沟通衔接。我局积极组织实施,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对16个镇(街道)的相关负责同志,镇、村(社区)医保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切实搭建起医保经办的“连心桥”,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准确的医保“家门口”服务。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当前我医保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提高了医保工作的信誉度和口碑,赢得了社会、更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好评。三、存在问题一是监督力度需再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仍任重道远,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二是医疗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医疗保障政策和各项程序、制度、工作流程还需不断完善。三是前期虽然做了大量宣传工作,但政策调整较快,医保政策宣传工作仍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新的医疗保障政策知晓率偏低。四、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医保报销政策。进一步加强稽核检查频次和力度,不断规范两定机构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促进两定机构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参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及时收集整理医保政策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本级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上级反馈,促进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二是强化医疗保险制度和其它政策衔接。在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体,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为补充所形成的“三重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同民政、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的衔接,做好特殊人群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和医疗救助工作。同时,积极探索使社会团体或慈善机构的相关救助政策成为医疗保障体系之外的有益补充,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问题。三是持续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始终聚焦群众切身利益,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将医保服务质量贯穿医保服务工作全过程,打造优质医保服务窗口,持续加强县、镇、村三级医保服务网络建设,做好群众“家门口”的医保服务。针对医保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作为,及时解决,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质优的医疗保障服务。四是不断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在加强对两定机构进行协议管理的同时,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持续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根据省市飞行检查结果,有重点的对定点医机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不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使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震慑力。五是推进医保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在前期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定机构前沿力量,使宣传工作进入定点机构、深入基层群众,同时,针对脱贫人口、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人群进行重点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宣传工作深度,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五、下一步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推广,尤其是针对部分偏远地区及特殊群体,要多措并举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渠道,为群众献上政策大礼包。二是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加强医药机构监管,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工作,纵深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三是继续完善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探索便民利民渠道,同时加强工作人员保密方面的工作开展。通过观看警示片等多种方式进行保密教育,提升全体职工保密意识,维护医保数据及相关资料的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2021年度无奖惩情况2.2021年度无涉及诉讼事项3.2021年度无投诉事项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