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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3-02-15 11:49
单位名称 西安市雁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服务。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诉讼支持·消费警示信息发布·消费者信息服务·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49号
法定代表人 武亚南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2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雁塔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在西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和雁塔区市场管理局的正确指导下,坚决把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核心,紧密围绕“共促消费公平”这一主题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努力为消费者解难,为防控疫情助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提高站位,坚持服务大局助力疫情防控。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担当责任,依法履行职责。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点对点”方式,深入辖区商圈、农贸市场、药店等单位,宣传防控政策和知识,向企业发放“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倡议书,指导企业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积极化解消费纠纷和矛盾。(二)主题鲜明,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将疫情防控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活动。一方面,上门服务重普法。利用疫情防控、“扫街”等契机采取上门宣传服务方式,给餐饮店、农贸市场、药店等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各类常识,引导商户合法规范经营。另一方面,多措并举强宣传。利用户外显示屏、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知晓度、参与度。活动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00余份,播放各类宣传标语360条。(三)突出重点,畅通渠道高效处理群众诉求。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充分利用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不断加快消费投诉举报和建议的处理,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外,加强对商场及交易量大、易出现消费纠纷的经营场所投诉举报工作,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现场解决纠纷的有效作用,促进企业自律和诚信经营。今年以来,依托12315、1234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消费举报投诉2.7万余件,各类工单均及时处理,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高。(四)以点带面,深入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城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作用,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向食品药品、文化旅游等行业及民生服务领域拓展延伸,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指导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消费纠纷化解能力。配合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消费投诉处理效能。积极发挥消费维权志愿者、公益律师团等作用,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全年依托12345、12315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2.7余万件;配合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对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复审,督促其时刻践行放心消费承诺,并对58家复审单位进行公示,进一步提升全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整体水平。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人员配备不强。改进措施:2023年将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区消保站规范化建设。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坚持“学”字当头,筑牢消费安全法治基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围绕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探讨在新形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方法,最大限度的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坚持“宣”字为要,积极营造群防群治良好局面。群众参与是做好消保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重要领域、重点消费群体进行宣传,鼓励消费者广泛参与,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三是坚持“问”字导向,提升维权效能。突出问题导向,针对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消费安全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维权方式,以点带面推动问题解决,切实提升维权效能。四是坚持“教”字为重,加强消费引导。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帮助消费者普及各类常识,科学理性作出消费选择,增强依法维权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