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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7-07 10:24
单位名称 泾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承担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申报、受理、建设资金的筹集工作;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廉租房、公租房的维护管理和租金收缴等。
住所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黄建龙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万元 1.7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2021年我单位在认真执行了各项规章制度: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政策业务、熟练掌握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公开透明、统计报班准确及时,信息公开透明,信息保密,投诉方式公开灵活、投诉受理及时客观、投诉回复耐心细致、投诉过程记录归档。2、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2021年我县不断加强保障性住房档案管理,利用信息平台完善保障对象家庭的基本信息,建立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我县保障性住房制度体系,确保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执行《泾阳县租赁型保障房申报配租实施方案》等相关管理制度。3、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资格年审和动态管理工作,核查保障对象家庭收入、住房面积超标、家庭成员变化方面的动态变化,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实行动态退出。加强入住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在小区内安装摄像头加强安全管理工作。4、圆满完成幸福家园小区如准办理手续,实实在在解决在我县城内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5、根据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我中心通过市大数据管理局、县财政局、工业局、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县不动产登记处对已经入住的家庭实施比对,筛查出不符合保障家庭40余户进行腾退清退。6、组织保障房中心专业骨干学习“掌上受理”业务技能,争取早日开通我县网上办理公租房申请业务,大大的解决在我县城内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7、2021年12月份对亿和小区、造士街小区、凤麟苑小区、幸福家园小区清退空房及西城保障性住房小区996户符合家庭进行了预分配。二、社会效益情况2021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圆满完成。西城保障房项目已完成投资5000万元.对新增的西城保障房新申请家庭1200余份资料进行录入,报送市信息办进行信息比对,并向社会公示和预分配,做到了我县城市低收入(城市低保)家庭廉租房家庭应保尽保;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由于西咸新区行政区域划转,县城区划转至泾河新城,棚户区改造拆迁难度较大,影响棚户区改造进度。(二)整改措施:加强与泾河新城沟通,结合旧城改造,用足用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充分调动开发企业和棚户区改造居民的积极性;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积极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等工作,严格工程建设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确保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扎实稳步推进。2、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任务3个小区(生产资料公司家属楼、人民银行县支行家属楼、泾财小区家属楼)主体楼提升改造和小区内基础配套提升改造。3、建立泾阳县保障性住房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网络核查保障房申请家庭收入、房产、低保(低收入)、车辆、工商登记、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等相关信息,提高保障质量。4、按照省市要求,做好亿合、造士街、凤麟苑、幸福家园保障房小区的产权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执行许可证明文件《关于设立泾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通知》(泾编发【2013】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有效期至2022年02月2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