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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陕西省皮肤性病防治所)

发布时间: 2022-06-29 14:47
单位名称 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陕西省皮肤性病防治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氟中毒、皮肤性病、麻风病等防治研究及监测工作。
住所 西安市莲湖路391号
法定代表人 张清平
开办资金 1729.9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11.79万元 1556.1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从业人数  9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巩固地方病防治三年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推动地方病防治措施更精准更高质量地落实。(一)监测全覆盖方面。2021年度全省监测结果显示:全省无大骨节病新发病例;175个克山病病区乡持续达到国家消除标准;全省持续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标准;水源性高碘监测地区各项指标均达到危害控制标准,新确认水源性高碘病(地)区未达到水源性高碘危害控制标准;饮水型氟中毒病区改水及工程运转良好,达到消除或控制标准;饮水型砷中毒病区无地方性砷中毒新发病例和砷相关癌症患者;燃煤型氟(砷)中毒病区县全部持续达到消除标准。(二)现场督导方面。深入西安市、渭南市、咸阳市、安康市、宝鸡市、榆林市等地方病病区县开展地方病防治现场技术指导和督导工作,全面了解地方病防治工作巩固提升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指导,进一步巩固我省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成果。(三)健康教育方面。2021年,在10个设区市的19个区县及韩城市开展碘缺乏病、饮水型氟中毒、饮水型砷中毒、燃煤型氟中毒和燃煤型砷中毒5个病种的地方病健康促进工作。项目实施后,四至六年级小学生、本地居民、从事地方病防治的相关领导、从事地方病的宣传工作人员的地方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创新性地对在外务工人员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也取得较好效果。(四)人员培训方面。举办2021年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工作推进会暨监测培训班,全省各设区市疾控中心主管领导、地方病科长及重点区县地方病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培训。二、顺利完成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按期开展监测、消除工作。(一)消除麻风危害规划终期评估方面。2021年初,组织省市专家对全省8个地市的27个麻风病防治业务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导并形成工作总结报省卫生健康委。(二)疫情监测方面。2021年初,按时完成《2020年全省麻风病疫情分析报告》《2020年度陕西省麻风病防治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要点》的撰写和上报。6月,印发《关于填报2021年上半年麻风病疫情资料的通知》。7月,完成2021年上半年全省麻风病疫情监测资料统计上报工作。12月,印发《关于填报2021年度麻风病疫情资料和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并组织全省各级麻风病防治业务单位开展年度疫情资料的统计填报和工作总结的撰写上报工作。(三)加速消除传染源方面。5月,印发《2021年陕西省加速县区消除麻风传染源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相关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疗养院,在洋县和城固县发动乡村医务人员开展主动发现可疑麻风患者工作,最大限度发现麻风患者,消除传染源,控制麻风流行。当年,基层医务人员共排查和检查573270人,上报麻风病疑似症状者605名;乡镇核实605名(核实率100%),乡镇核实后上报可疑者21名;经省市县复核21名(复核率100%),最终发现1例确诊患者。目前该患者已及时接受规范的联合化疗治疗管理。(四)麻风病健康教育方面。8月印发《陕西省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麻风病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方案》,选择咸阳市武功县和渭南市富平县为项目县来开展麻风防治核心知识宣传、知晓率基线和效果调查工作。两县共调查2228人,其中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基线调查知晓率为64.18%,经健康教育活动后效果调查知晓率为92.73%。两县密切接触者麻风病核心知识基线调查知晓率为92.86%,经健康教育活动后效果调查知晓率为100.00%。(五)人员培训方面。顺利举办全省性病麻风病疫情监测及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对全省性病麻风病疫情监测及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专项培训,来自各设区市、各区县卫健委(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疗养院以及相关医疗机构,共60余人参加。三、顺利完成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终期评估工作,按期开展规范化性病门诊和实验室验收工作。(一)预防控制梅毒规划终期评估。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业务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对《规划》进行终期评估。2021年1月,我省完成《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终期评估报告》并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终期评估结果显示,省级16项规划指标完成及基本完成13项,接近完成3项。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专业人员知识掌握合格率、梅毒报告准确率、梅毒血清学检测验证合格率、规范治疗率等指标达到规划要求。(二)疫情监测方面。我省在“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STDMIS)”的省、市、县三级的118个用户日常运转良好,各级性病防治业务负责单位均按要求开展疫情监测等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录入系统。(三)规范化性病门诊和实验室。2021年11月,组织专家组到商洛市、汉中市,对商洛市中心医院等5家单位进行规范化性病门诊和实验室现场指导。(四)人员培训。联合陕西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共同举办的“陕西省基层医疗单位负责人适宜技能培训班暨性病防治知识培训班”,来自全省20余个基层医疗单位60余人参加培训。四、信息化、科研、实验室能力建设再上新阶。(一)信息化建设和对外宣传方面。加强全省地方病防治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发地方病监测全覆盖模块,实现了我省地方病监测全覆盖数据的在线收集。实时更新地方病患者的基本状态、病情转归(死亡、误诊、失访、治愈),动态监测陕西省地方病整体发展情况。2021年现症患者资料更新工作按期完成。顺利开展第28届“5.15”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发布工作动态和健康知识科普等宣传稿件,所公众号发布883篇,所网站发布267篇。(二)科研能力建设方面。2021年4月,印发《陕西省地方病麻风病性病规范化防治研究基地建设工作方案》。6月,在西安召开了全省地方病规范化防治研究基地工作启动会,与各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合作协议。会后,对12个建设单位从重点病种防治研究现状、存在问题及困难、基地建设工作设想和计划等方面进行调查。根据基地建设工作需要,提出了到基地开展现场工作的管理办法。规范化防治基地建设工作按计划持续推进中。(三)顺利完成《水质碘化物的测定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2020年4月,完成该地方标准初稿及编制说明,提交标准立项申请。5月,组织专家进行研讨。7月,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9月,修改完成形成征求意见稿,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公开征求意见。12月,通过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并正式批准发布(陕市监通告〔2021〕103号),标准编号:DB61/T1496-2021,该标准自2022年1月17日起实施。(四)2021年全所在各类学术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8篇,在外获得先进集体8项、个人奖励16项。(五)实验室能力建设方面。圆满完成陕西省碘缺乏病实验室和氟、砷实验室外质控网络运行工作。碘缺乏病实验室外质控考核二次考核全部合格,氟砷外质控考核结果反馈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举办全省碘氟砷实验室外质控网络运行质控技术培训班。(六)顺利开展新扩项的检验工作。2020年,中心实验室经过计量认证扩项,新增公共场所卫生和涉水产品检测。2021年,围绕保障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质量及生活饮用水安全,共检测样品712份,涉水产品检测样品8份,全力确保十四运会比赛场馆、接待酒店等场所的卫生安全。五、圆满完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成立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培训演练,狠抓单位内部疫情防控。以皮防所医院PCR核酸实验室为依托,设立24小时核酸检测点,全天24小时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服务,为我省疫情防控贡献力量。同时,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5支流调预备队,累计支援各级组织疫情防控100余人次。一是支援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期间疫情防控。支援医疗卫生部1人,组织6人参与十四运期间涉会酒店的疫情防控督导,依托中心实验室对十四运部分体育场馆及指定接待酒店进行了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采样与检测工作。二是支援“两站一场”转运专班疫情防控。累计支援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联络组23人次,支援“两站”转运专班驻西安北站27人次,专班办公室1人。皮防所医院协调人力物力,承担来陕返陕疫情防控“两站一场”转运专班工作人员新冠核酸检测任务,完成核酸检测近5万人次。三是参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2021年度,累计派出5人参与疫情防控督导,7人参与省指挥部、西安市有关县区、长安大学等地开展现场流调工作,30余人参与下沉基层一线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四是支援莲湖区疫情防控。皮防所医院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收住人员69人。主动参与莲湖区疫情指挥部核酸采样任务,采集样本15000余份。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10000435200589D,有效期:2020年09月18日至2025年09月18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本年度无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