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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31 19:02
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实施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法律法规。负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居民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安全监管责任。承担社保基金使用信息化建设、数据运行维护、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人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白庙路99号伊顿公馆8#东侧裙楼2层
法定代表人 王康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6万元 8.3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2021年,我单位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完成市人社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失业保险科:1、失业保险遵循应保尽保,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社会发放率达100%。2、按照《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27号),碑林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继续按照费率1﹪(单位0.7﹪、个人0.3﹪)执行,延续执行至2022年6月30日。我区参加失业保险企业已全部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政策,预估帮助企业降低人工成本。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10号)、《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5号)文件精神,失业保险积极贯彻落实省、市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通知。坚持线上推送线下宣讲相结合、日常宣传与入企宣传两手抓,优化细化稳岗新政宣传方案。2021年全年共为760家企业全部发放了稳岗返还补贴资金,解决了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工伤保险科:1、工伤保险审核支付定期待遇607人次,共计63.45万元;一次性待遇293人次,共计1141.98万元。2、开展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2021年4月底,按照《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区28名符合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享受人员按规定进行了待遇资格认证。3、大力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工伤预防效果明显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普及工伤保险知识,充分利用省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月”“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有利契机,在人口密集的区域和建筑施工中农民工相对多的工地领域有针对性的进行集中宣传,11月中旬在全区同步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现场政策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市民中心电子滚动屏、钉钉群、微信群、公众号等进行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并把印有工伤保险的宣传册、画册送到从业人员手中。城居养老科:1、截至2021年12月底,碑林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参保12502人,其中:待遇享受人员3646人,参保缴费人员8856人,残疾人1109人。全年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815.3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67.30万元,丧葬费发放255人次共计20.4万元;发放八大员工龄补贴资金6198.72元,各项待遇足额按时发放到位。2、积极联系协调税务、财政、街办等相关部门,截止12月底,2021年度全年缴费共计7343人次,收缴保费共计10905750元。其中21年当年缴费5410人,金额8674250元;补缴历年1933人,金额合计2231500元。协助参保群众办理多缴退费2人。企退服务科:1、按照市级本门要求,继续配合区剥离办圆满完成了我区国有大中型企业退休人员常态化移交工作,新移交涉及企业单位145家,接收移交退休人员4106余人,包含增补前期移交企业退休人员1433名,加上去年移交人员的57648人,现共计纳入社会化管理企退人员71239余人。目前科室对所接收的退休人员资料按企业分类,全部进行装订整理,现共装订整理央企、省企、市属企业档案资料1045份,并完成移交单位企退人员信息的电子库录入工作,为后期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2、圆满完成1045家移交企业、71239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资料向街道的移交工作。共向全区八个街道开出五千余份人员移交单,较好的完成了企业和街道、社区的衔接工作,受到了市剥离办等相关部门及企业的肯定及好评。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加强窗口经办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办事窗口的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对需要改进的窗口进行通报批评,在中心内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竞争氛围。以“一张笑脸相迎、一句暖语相递、一颗耐心相待”的服务宗旨接待来访群众,以“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优良作风为参保人员与企业提供文明、诚实、热情、积极的服务。2、全力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社保中心严格传达落实上级防疫文件精神和局领导的要求,制定了《社保中心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应急处置方案》,调整工伤事故申告在网上办理并向全区参保企业传达《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事故申告在网上办理的通知》,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做好自身和家庭的防护工作。在做好社保费减免、稳岗补贴发放等重要工作的同时,全体工作人员下沉至社区协助开展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3、按照《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和办理缓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对不同类型企业同时进行免征、减征和费用缓缴工作,并结合疫情具体情况在线上平台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与问答,积极引导企业复工复产,促进政策落实落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4、援企稳岗扩围增效、创新驱动数据提速;失业保险于疫情以来强责任、勇担当,聚焦“六稳”、“六保”任务落实,一方面,加快困难企业稳岗补贴工作扎实推进,局领导带队实地深入企业督查资金使用,约束企业行为、防范基金风险;另一方面,第一时间研究布置,率先落地疫情期间稳岗返还政策,通过大数据筛查比对,优先向防疫应急物资生产企业发放稳岗返还,主动对接符合条件企业,加快复核、加快发放,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打赢防疫攻坚战。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失业经办机构定期发放待遇前,首先进行养老数据校验,比对失业人员参保状态;其次通过民政部门提供的死亡火化名单,排查死亡人员领取失业待遇的情况,一经发现疑点数据将立即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终止。但由于联网比对数据信息不完善,不能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掌握失业人员的基础信息,导致出现不符合领取条件却享受失业待遇人员。2、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中心失业科高度重视,首先立即组织经办人员对疑点数据进行核查追回,其次现已启用“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进行定期数据比对,将疑点数据量降到最低。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工伤和失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防控和分析制度,健全预防基金冒领欺诈机制,确保两项基金安全运行。2、做好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待遇支付工作积极融合资源,按照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落实好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的审核支付工作,继续加强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降费减负、待遇享受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加强基金支付工作,提高支付效率、缩短支付周期。3、持续开展社保政策宣传继续以企业微信群、线上直播、下企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减负降费、企业阶段性社保费减免、待遇享受政策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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