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健康。行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辖区内卫生计生日常综合监督,查处违法行为。指导街道卫计办公室及协管人员工作,并做好培训、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 |
住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开通西巷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文晶 | |
开办资金 | 207.4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59万元 | 23.5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0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1、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加大持证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放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疫情上报、医疗废物处置、生物安全管理等相关情况。全年共查处医疗机构各类违法执业行为案件90件,分别为:查处41起医疗机构医疗卫生违法执业行为案件,结案41件,行政罚款489300元,没收违法所得7764元,合计497064元;对6名执业医师依法予以警告,对72所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记分。查处37起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违法执业行为案件,其中对21所医疗机构因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做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对1所医疗机构依法予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16所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等其他违法行为,依法做出警告、罚款30500元的行政处罚。查处12起医疗机构放射卫生违法执业行为案件,依法做出警告、罚款17500元的行政处罚。2、对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根据省市区各级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我所对辖区内设置的接种门诊开展多轮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接种单位资质、人员资质及培训、接种告知、疫苗的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预防接种相关宣传、消毒和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开展检查。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监督了公共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公共场所通风换气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情况、从业人员洗手消毒等,各项疫情防控监督检查422户次,坚持按时上报各种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信息。(二)圆满完成全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保障工作全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的女足赛事和地掷球赛事在碑林区承办,我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保障领导小组,制定了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结合日常监督,对场馆周边两公里开展了近三个月的卫生监督全覆盖工作。在赛事开展期间,保障人员按照省、市、区要求,无条件全力投入到全运会卫生保障工作中。圆满完成保障任务后,我所共有14名监督员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地掷球竞赛委员会、田径项目竞赛委员会、足球项目竞赛委员会(西安赛区)授予荣誉证书;1名监督员被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田径项目竞赛委员会授予荣誉证书。(三)卫计监督协管工作贯彻落实市、区卫健局关于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安排部署,重点强化监督协管队伍业务水平建设。年初安排部署协管2021工作要点,我所制定了全年工作方案,对辖区卫计监督协管进行了4次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了2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管督导考核工作。(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全年对全区各学校、幼托机构共集中开展了春、秋两季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在春季专项监督检查中共用时24天,出动卫生监督人员72人次,其中检查中学27所、小学34所、幼托机构50所。在秋季专项检查工作中用时16天,共检查中学20所、小学24所、幼托机构50所。完成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15所。在出血热专项监督检查中,共监督检查大专院校4所、中小学49所、幼托机构16所。(五)消毒产品监督工作根据区卫健局和我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部署,已对辖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71户、销售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的商场超市11家全部开展全覆盖摸排监督检查,全面整治并规范辖区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销售索证资料不全和违规消毒产品情况。(六)中医备案诊所和妇幼健康卫生监督工作对碑林区中医备案诊所监督巡查654次,对妇幼健康机构的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质量、禁止“两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内容等进行了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妇幼健康机构的依法执业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场所防护用品、医疗废物、医疗美容、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管理工作、健康体检机构、公共场所通风卫生、控烟等9个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止12月底,我所应监督户数1865户,实际监督户1742户,2197户次。案件查处145件,行政警告113户,行政处罚99户,罚款金额1092700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7831元。国家双随机监督任务231单,完结率100%。及时处理12345和市卫生监督所、区卫健局转来的投诉116起。共组织大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12次,查处无证行医18户次,其中“黑医美”7件、“黑医师”7件、“非法中医”3件、其他1件。共计立案18件,结案11件,行政罚款1459167元(已履行549500元,未履行909667元),没收违法所得54826.8元(已履行46776.8元,未履行8050元),张贴《公告》18张,没收药品器械17件(袋),举报奖励打击非法行医10起,奖励金额3000元。十四运期间,共投入卫生监督保障力量220人次,从业人员及工作人员培训131人次,执法监督97户次。公共场所各项抽检83份,其中空调27份、空气32份、沐浴用水3份、二次供水末梢水10份、市政管网水11份。问题落实整改8次,制作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12份。三、存在问题和不足虽然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还存在卫生健康监督综合管理协调机制不完善,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不到位,职业卫生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执法能力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硬件建设、基本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创新性信用+综合监管,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改进(一)积极推动陕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为根本遵循,积极做好数据对接工作,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智能监管。(二)加强卫生计生监督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打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宣传工作新局面,为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全面提升监督执法良好社会形象。(三)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卫生监督建设规范,优化卫生监督办公环境,积极争取更换陈旧执法车辆和办公设备。2、完善举报奖励渠道,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技术,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一方面做好工会后勤工作,增加团建活动,提升卫生监督凝聚力。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