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负责对同级工商行政、机构编制、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实施劳动监察。 | |
住所 | 略阳县政府办公楼608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军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5万元 | 5.83万元 | |
网上名称 | 略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维权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采取“报纸+网络+横幅标语+送法规到工地+以案释法”等多位一体的方式,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法制观念,不断营造“不敢欠、不想欠、不能欠”的社会氛围,先后发放宣传单1000份,张贴宣传海报200份,《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300份,发放《青少年维护权益常用知识读本》100本。开展根治欠薪暨无欠薪县创建工作培训1次,组织开展县域内所有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及县属建筑企业劳资负责人专题培训,强化了建筑领域劳动用工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强化监察措施,维护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队紧紧围绕劳动年检、日常巡查、案件专查、专项检查等常规执法活动,在执法中突出服务职能,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尽可能将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1、扎实开展2020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暨2021年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印发了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的通知》,并采取网络公告、张贴告示等方式通知各用人单位参加2020年度年检工作暨2021年诚信登记评价工作。2、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直接关系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的企业和项目,纳入重点监察。坚持属地管理、行业主管、行政监管、部门联动、综合施策的原则,针对发现的欠薪问题,综合运用调解、监察、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分类化解欠薪问题。2021年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引发造成严重后果的极端事件。3、积极开展常态化的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市人社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全年先后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等4次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30户,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管。按照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实施“一案四查”(查欠薪违法行为、查“八项制度”落实、查违法分包转包、查未批先建和违法开工)。对发现未落实工资保证金、工资专用账户、通过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等四项制度的,由县人社局按照《条例》规定查处,责令限期改正或行政处罚。对未落实施工许可、工程款支付担保、实名制管理和施工过程结算等四项制度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处理,责令限期改正或行政处罚。5、健全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加大违法犯罪查处力度。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要求,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欠薪行为,依法及时作出了限期支付指令;对行为人藏匿、拒不执行人社局限期支付决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依法向法院、公安机关移送,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备案。(三)网络上线运行,提升监管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确保“两网化”系统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分类监管、动态监控与服务的作用,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与服务效能,自2018年以来,我队建立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确保企业基本状况、用工人数、签订合同情况、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清晰明了,每年我队及时将采集到的县域内各类用人单位信息进行分类,信息进行录入更新。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实现了劳动保障监察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有效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加快“两网化”建设步伐。(四)认真履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1、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以落实在建项目“八项制度”为抓手,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源头预防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农民工工资问题。2、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对所有投标企业近三年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进行评价确认,严格建设单位市场准入,充分运用无拖欠证明等倒逼机制,促使企业快速化解欠薪问题。今年以来,共为716个需要竞标的企业进行信用评价。3、认真落实维权信息告示牌制度。自该制度提出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在建项目开工前,企业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时将该告示牌的设立作为办理保证金手续的前置条件,工程开工后,我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把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来抓。目前,在建项目都能按规定在工地悬挂或张贴维权告示牌。4、认真做好2020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考核整改工作。我县成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对照反馈意见认真自查剖析,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到位。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全年共向群众发放劳动者维权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份,《致农民工朋友一封信》300份,发放《青少年维护权益常用知识读本》100本,积极开展根治欠薪暨“无欠薪”县创建工作宣传。2、结合各用人单位年检情况和全年企业信用记录情况对全县2020年度57户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价办法评为A级企业10户,B级企业47户,C级企业0户。3、我县劳动监察大队2021年共受理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146起,依法严肃查处投诉举报案件2起,协调处理案件79起,办理汉中12345热线批转件29件,核查处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平台欠薪线索27件,处理秦云小程序欠薪投诉13件,共为57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47.89万元。4、我队全年先后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等4次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30户,纠正了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5、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要求,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欠薪行为,依法及时作出了限期支付指令。今年,向公安部门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起,公安部门受理并办结1起,为1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0.001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件,办结1件为12名劳动者追回工资2.8718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部分用人单位责任意识不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较差,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难度。2、劳动监察人员力量不足。目前,我队职劳动监察员6名,协管员4名,现有劳动监察执法力量只能基本满足查处举报投诉案件的需要,难以对用工单位实施主动的全面监察,难以发挥预防违法行为的作用。(二)改进措施: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2、针对劳动监察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请求增加编制,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四、2022年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力度,规范提升在建工程项目“八项制度”落实和管理水平。(二)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步伐。充分运用“两网化”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劳动监察管理水平。(三)及时做好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畅通渠道,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举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快速有效进行处理,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协作制度,发挥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威慑作用。(四)加强劳动执法队伍培训和基础建设力度,保障必要的执法硬件设备,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和劳动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