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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农村经营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2-05-24 15:10
单位名称 汉滨区农村经营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等工作;承担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承担农村集体合作经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经营情况统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汉滨区南环东路水景湾小区
法定代表人 张鹏
开办资金 47.1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7.32万元 59.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二、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是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创建工作,在产改工作完成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21年全区355个村(社区)均有集体经济收入,实现了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任务。二是稳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后续工作;完善汉滨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积极引导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全年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面积19591亩,鉴证合同103份。三是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资金管理。目前全区村集体扶贫经营性资产基本全部纳入村级“三资”管理进行系统管理,从投入主体、股权或债权,固定收益比例等,规范了经营性扶贫资产投资合同签订;对村集体自营经营性扶贫资产将加强监管,确保集体经营性扶贫资金保值增值;“银农直连”资金线上系统支付管理实现了全覆盖,确保了村集体资金使用安全。四是指导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21年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96家,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省级3家、市级5家;示范家庭农场省级2家,市级5家,区级40家,通过新型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和有效示范带动,加快了全区主导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五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2021年汉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2元,同比增长10.4%。六是及时化解信访案件。全年接待群众咨询、信访502件,现场口头答复469件、立案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23件,仲裁案件1件、出庭应诉9件结案率100%。七是做好紫荆镇茅溪村驻村帮扶工作。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135”模式有效破解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难题。积极探索试点,总结出了以“三变”改革为总抓手、强化三项管理、实现五大目标的“135”模式,有效破解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难题,促进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落实为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保障。三是《汉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暂行)》规范了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保障了农户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流转、抵押等各项权能;四是通过对新型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扶贫上积极作用,加快了全区主导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五是信访来访的及时处理积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三资”管理工作专业性强,缺乏相关管理人才。二是合作社运作管理水平总体不高,品牌意识不强,“空壳合作社”清理难度大。三是随着农村改革工作不断深入,农经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但镇办农经体系不健全、队伍不稳定、能力不适应等问题日益凸显。在2022年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力度,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提升合作社运营质量,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做好产改档案移交工作,建立健全产权改革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分级管理、集中保管、规范运作。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农经工作重视和支持,以工作成效推动体系和队伍建设。五、下一步工作思路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实施乡村振兴这条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制度,加大农业资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集体资产“135”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村级“三资”管理,通过“银农直连”审批系统资金线上支付支付,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做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