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养老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老年人养老服务提供保障。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报 组织全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培训 居家养老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的业务指导 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工作 | |
住所 | 榆林市常乐路5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白拴虎 | |
开办资金 | 4.7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榆阳区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76万元 | 155.0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相关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情况榆阳区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18余万人,占比11.55%。现有养老机构6所,其中公办敬老院1所,民办养老机构5所,养老床位1942张,集中服务各类老年群体619人;现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40所,其中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所,农村互助幸福院320所;新建农村互助幸福院15所,新建日间照料中心8所,可基本满足全区各类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以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为着重点,进一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健康发展。从制度层面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的建设标准、运营管理和资金保障。2019年,我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以“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为原则,上级补助9万元,区级补助3万元,东南部乡镇追加3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并将运营补贴标准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同时,全面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全区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对考评为“优秀、良好、一般、差”的幸福院分别兑现9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运营补贴费,通过拉大好与差的奖补金额来促进幸福院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并对绩效考评结果为“差”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次性进行整合或撤并。1、合理有效的兑付全区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今年,我区将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补贴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8万元。区财政下达2000万元兑现绩效考评运营补贴,5月份通过实地勘察核对221所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情况,并下达预拨运营补贴资金1154万元,剩余846万元12月份对付完毕。总共对全区运营的262所幸福院进行绩效考评工作,下拨运营补助资金2000万元,有力保障了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正常运营。2、兑付2020年度示范型农村互助幸福院院。通过实地考察,验收并兑付了2020年度示范型农村互助院23所,并下拨建设补助资金每所11万元,合计253万元。监督并下拨东南部山区25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启动资金,每所3万元,共合计75万元。3、为全区已建成292所幸福院统一配备洗衣机及消防设备,共计165万元。8月份,对2017年以前建成的幸福院实施维修改造项目83个,并下达维修资金300万元,项目实施后让幸福院整体风貌焕然一新。4、扎实开展文化养老和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积极控索开展老年人文化养老和医养融合试点工作,目前已在18所农村互助幸福院打造特色文化活动室,及时配置图书、笔墨纸砚等文化用具,积极鼓励老年人在节庆日自行组织开展音乐、广场舞、大秧歌等文娱活动,切实保障老年人精神文化服务需求,共拨付试点补助资金54万元。为了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选定5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医养融合试点,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购买基础医疗机械,不定期聘用医疗专家坐诊,为幸福院入住老年人提供及时的医疗问诊,保健咨询,等服务。共拨付试点补助资金25万元。5、补齐农村养老短板。今年完成新建15所农村互助幸福院,现以运营10所,主体完成5所。共下拨资金240万元。目前累计建成320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其中以行政村建成255所,以小组建成65所,建成覆盖80%的行政村,有效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二)以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面。一是全力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2021年全年共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8家,目前,全区共建成日间照料中心20所,覆盖26.3%的城市社区,只要基本条件具备的社区做到应建尽建。市级下达榆阳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新增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8个,现已全部完成。二是起草制订了《榆阳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前期在根据省、市有关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要求的基础上,召开了由部分街道分管领导、财政所长、社区书记等有关社区组织等单位和人员参加的讨论会,会上大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发言,并根据讨论发言情况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且书面征求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共征求意见和建议4条,作了部分修改。《办法》共6个章节,34条、2个附件。从总则、建设标准、运营管理、政府资助、监督管理、附则等方面对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进行全面细致的规范。目前,正在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实施。三是对全区未建日间照料中心的社区进行了一对一的摸底排查。今年10月11日,张胜利市长主持召开了全市民生工程提升第一次月度现场推进会。会上确定了中心城区养老阵地建设两年清零行动。会后对全区未建日间照料中心的60个社区按照社区基本情况、拟建方式(新建、划拨、置换、租赁等)、选址情况(具体位置、包括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等)、建筑面积等进行了全面摸底。并确定18个社区拟通过新建方式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所、6个社区拟通过借用市区国有闲置公房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所、3个社区拟通过划拨街道或社区办公场所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所、7个社区拟通过小区配套设施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所、2个社区拟通过置换方式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所、11个社区拟通过购买方式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所、1个社区拟通过自有场所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所、12个社区拟通过租赁方式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场所。三、存在的问题(一)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场所短缺难题。省市两级政府在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均明确提出要完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工作规则,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要及时交付当地民政部门或街道用于养老服务。但实际工作中,除金阳、金榆、金林、金苑等住宅小区落实交付外,其余新建小区均未落实到位。同时,老旧城区范围内也面临无地新建、租赁改建选址困难、市级国有闲置公房难以协调落实的现实难题,严重影响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制约了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的有效供给。(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手续复杂。位置处于中心城区6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土地规划由市级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复杂,时间较长;部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在变更土地性质过程中,林业手续需经省一级部门审批办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推进。希望省市责成有关部门依规简化审批手续,保障建设项目如期推进。(三)农村互助幸福院社会公益筹集机制尚不建全,可持续化程度较低。大部分农村互助幸福院单靠政府财政补贴运转,各类社会公益资源未能有效引导介入到幸福院的多元支持体系中,互助性和公益性体现不明显,缺乏可持续发展长效驱动力。(四)农村互助幸福院服务意识不强,管理松散粗放。许多农村幸福院建立时间不长,没有现成的管理经验可以借鉴,大量工作处在探索阶段,运营模式单一;多数村集体对幸福院的管理服务意识比较模糊,主体责任不明,导致幸福院没有专人从事管理服务,存在很大漏洞和隐患。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区养老服务中心将以“三个聚焦”为工作重点,坚持聚焦全区老年人多元养老服务需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和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继续拓展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优化失能半失能兜底保障对象医养结合集中养护工作模式,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推广“时间银行”做法,创新推动暖心助老模式,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面推动榆阳区养老服务事业再上新台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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