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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9 18:04
单位名称 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基金的管理、待遇的发放等业务经办,以及“八大员”等特殊群体养老补助的代发工作。
住所 勉县人力资源大楼6楼
法定代表人 陈本京
开办资金 58.5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59万元 20.7万元
网上名称 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六稳六保”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全面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强化目标引领,夯实工作责任,狠抓任务落实,突出亮点打造,形成真抓实干、担当尽责、追赶超越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社保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力推动了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两项养老保险事业的更高质量发展,确保了“十四五”开局良好高点起步。现将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2021年度本单位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年来,我们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将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全力以赴,风险排查、分类处理,实地督查,逐项落实,攻坚克难,全力确保清零,确保了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落实到位一是严格新增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审批。规范待遇的审核、审批流程,按照政策严格做好到龄新增人员的资格审批,防止待遇审批的随意性,维护制度的公平性。截止10月,新增待遇领取人员3138人,系统待遇发放率达100%。1-10月及时通过金融管控系统为7.9万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按月发放养老金,月发放金额1193.23万元,累计发放金额10993.09万元。二是及时做好待遇调整并发放到位。认真落实好汉人社发〔2021〕49号、陕人社发〔2021〕25号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最低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精神,分另于2021年1月1日和7月1日起对领取城乡居民待遇人员进行增资调整,每人共计增资13.5元,并于10月底前将增资部分全部补发到位。目前,我县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60-69周岁129元/月,70-79周岁139元/月,80周岁以上149元/月;与制度实施之初养老金最低标准为55元/月相比,增幅达到2.35倍。三是严格做好丧葬费领取资格审批工作,做好丧葬费政策宣传工作,简化经办程序,规范丧葬费领取要求,减少不必要证明材料,认真核查各镇报送的审批资料,确保符合领取条件的家属能及时领取丧葬费。截止10月底,通过系统审批发放丧葬费2327人,共计金额186.16万元。(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稳步推进规范新增待遇人员待遇的审核、审批流程,扎实推进中人在职转退休工作,截止10月底,完成中人转退并在系统中核定新待遇1780人;认真做好待遇发放计划并及时向财政申请资金,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到账,按月足额为全县4977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截止10月底累计发放养老金21474万元;启动职业年金发放工作,于3月开始发放第一批人员的职业年金并予以补发,累计发放年金待遇576万元;积极作好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及补发工作,在6月底前将4864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调整落实到位,调整及补发金额445.4万元,维护了社会稳定。(三)“八大员”补助代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截至10月,通过金融管控系统按月为3.3万名“八大员”代发工龄补助76.12万元,累计发放金额829.74万元。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已审批享受人员的每月发放工作,截止10月,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10535人,月发放金额105.35万元,累计发放金额1084.43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380人,月发放金额9.1万元,累计发放金额92.14万元,切实保障了全县失地农民、“八大员”等人群社会保障权益。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一)巩固社保扶贫成果,做好特殊群体财政代缴不断提升政治站位,自觉将巩固社保扶贫成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扎实做好特殊群体社保缴费财政代缴和易地搬迁人员养老保险服务工作,确保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县累计落实特殊群体财政代缴8050人,其中低保对象3675人,特困人员认定9人,重度残疾人1500人,中、轻度残疾人2713人,参战涉核四类人员153人,并建立了财政代缴信息台账。扎实做好易地搬迁人员养老保险服务工作,落实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跟进委托代理制,建立了易地搬迁人员参保情况及服务跟进信息台账,确保搬迁不掉保,经办不中断,实现了应服尽服。(二)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全力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风险防控自查和内部稽核,全力构建起基金监管立体防御格局,筑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底线,防范化解社会保障基金管理风险,打击侵占基金违法行为,严防养老基金跑、冒、滴、漏,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一是强化稽核追缴工作。依据社会保险稽核程序,有效开展待遇享受人员稽核,加大重复、冒领养老金的稽核力度,对有关举报投诉及虚报冒领养老金情况认真稽查,并及时追回养老金,有效扼制了多领、重领养老金等违法违规现象的蔓延。今年以来,累计追缴184人违规领取养老金27.32万元,有效杜绝了违规领取养老金现象。二是加强社保经办岗位权限风险管理。按照《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和《社保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积极完善各项风险防控制度,全面排查业务风险,做好岗位划分和岗位权限控制与管理各项工作,强化内部控制,严管高风险岗位,严格待遇审核审批,建立了一套符合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的风险防控制度,并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对待遇支付、信息数据修改、暂停待遇人员恢复待遇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审核制度,确保高风险人员办理的各项业务手续到位、操作规范,资料齐全,维护养老保险基金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基金运作的规范性,有效防范了各类风险,使经办工作在有效的监督约束中健康运行。三是细化重点信息专项核对,强化数据核实核查。建立数据比对机制,为进一步加快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进度,加强与省、市数据库比对核实,筛查疑似重复领取人员和疑似死亡人员,防范遏制欺诈冒领养老保险基金问题。对上级反馈疑似数据,协同镇(办)加大核查工作力度,逐一进行信息核实,并及时上报核查情况,按时按量圆满完成部、省下发的疑似数据核查清理工作。四是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按照陕人社函[2021]405号《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立即整理需要核查的人员名单,分解任务夯实责任,部署各镇办开展暂停领取待遇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并由领导带队深入镇村实时进行跟踪指导督促。截止目前,反馈待遇领取暂停人员2893人,其中,已核实2893人、核实率达100%,已处理985人,此项工作还在督促办理中。(三)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针对不同人群精准施策,积极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应保尽保,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强化工作调度,加快工作节奏,按时完成全民参保登记第一批次60周岁以上693人的参保登记核查及线上核实数据上传,《全民参保登记调查计划登记表》及时归档;完成全民参保登记第二批次60周岁以下46529人的参保登记线下核查并建立了信息台账,圆满完成了社保扩面任务。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还存在着作风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政策的学习理解还不够深入、政策执行水平还有待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一是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需进一步加强。内部未实现社保数据与就业失业、劳动关系等数据的共享,外部未实现与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今后工作将注重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共享数据。二是村级经办网络化建设相对滞后。各村没有社保专办员,均由村文书代办,加之农村服务对象对互联网和手机APP经办服务方式操作不熟,不适应手机缴费操作,导致缴费进度缓慢。下一步将加强政策理论宣传、业务操作培训及硬件设施配套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强化政策学习宣传,提升参保积极性。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针对不同群体强化社保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规政策,努力提升参保积极性。(二)、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确保全民参保,应发尽发,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衔接工作的同时,认真落实好财政代缴保费的政策,推动兜底保障脱贫工作。(三)、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和被征地农民社保待遇核发及“八大员”工龄补贴代发各项工作,做到了应发尽发、应领尽领,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四)、扎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总结和制定各项经办业务规范流程,切实开展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征缴、管理工作。(五)、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个人利益得到有力保障。(六)、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档案信息规范、安全。(七)、加强督导检查,做好生存认证,加大养老金虚报冒领稽核工作力度,及时追缴冒领的养老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保值增值。(八)、从严管理贯穿自身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的全过程,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全面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努力优化服务模式,不断提高经办能力,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提升经办服务质量和水平,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19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3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授予:2021年度汉中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