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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7 09:48
单位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各级各类教育考试提供服务。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高考、中考、成考及上级安排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103号
法定代表人 傅凯
开办资金 109.2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46万元 74.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未发生变化。能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2021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省市考试管理部门指导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努力完成了各项考试工作任务。二、主要业务开展情况在上级部门关心支持下,在区招生委员会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在区招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区考试中心顺利完成了各项考试工作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于3月27日至28日完成。2.在校大学生专升本考试于4月10日完成。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于6月7日至8日完成。4.初中学业水平及中考于6月19日至21日完成5.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0月16日至17日完成。6.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于10月23至24日完成。7.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3月13日完成、10月31日分别完成。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强化服务意识按照省、市考试中心对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及新变化,我们做到有的放矢,强化服务意识,特别是重点工作中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利用各类考试工作安排会,广泛宣传考试政策及要求,利用多种形式扩大政策宣传的范围,让更多的考生、家长了解政策。2.细化考试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考前与各考点、监考人员和保密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并由区派督查员对考点考前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3.加强考点规范化建设。健全考点组织机构,按标准考点要求布置考点、考场,紧抓考务工作细节。在确定各项工作分工和职责时,从实际出发,任务细化,工作落实到人。全面贯彻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相关政策和规定。4.确保考试安全安全保密工作是实施考试的重中之重,考前组织人员对各考点所有考试设施设备、试卷保密室进行专项检查,并与考点签订《试卷安全保密责任书》落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保密规定,将各项安全措施、保密制度、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落实到人、分解到岗。对试卷的运送、发放、保管和使用等环节,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个别社会类考试工作组考服务意识需加强改进措施:“针对个别社会类考试工作组考服务意识需加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虽然不是我中心的直属业务,近几年市教考中心直接安排我中心组考,我们应积极做好考点学校的组考工作,考点布置应按国家级考试对待,联合考点、做好突发应急措施。尽心尽力为考生服务,如考点宣传示意图,考生饮水处,配备医疗救护车及医师,确保这项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五、2022年工作思路1.鼓励和提倡学习钻研招生考试业务知识,对招生考试组织管理中存在问题开展调研,提升招生考试管理水平。2.根据国家和陕西省2021年考试政策的变化和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考试组织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报考政策宣传和相关服务工作扎实做好各类考试考务培训,全面部署考务工作;严把考务人员选聘关,签订承诺书;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紧抓区派督察员、纪检工作人员、考点外围保障人员管理,做好考试期间考点督查保障工作。3.根据以往在考试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制定《莲湖区考试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建立应急机制,确保各项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结合招生考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计划的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时组考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考务工作人员的组考管理能力;提高对招生考试组织工作的驾驭能力和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4.抓好考风考纪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考生考前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应试能力;强化涉考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熟练掌握考试实施程序,不断提升执考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树立良好考试风气。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1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对我单位进行考评为合格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