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编制养老保险预算和决算,进行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和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费支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养老保险费征缴的检查、稽核工作;定期对外公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情况;指导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陈仓园市民中心西厅四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陆毅 | |
开办资金 | 27.4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03万元 | 6.9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全处一如继往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全年主要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是对标目标任务,参保任务超时序超额完成。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作为保障民生根本,稳步推进新划转单位、人员新增等参保登记。年初对照参保计划,科学细化分解至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常态化落实参保登记每月汇总调度制度,跟进推动参保任务落实。二是严格政策标准,待遇工作有序推进。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待遇发放问题,以快的意识、高的标准,及时做好待遇发放与调整工作。严格落实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计发政策,及时督促参保单位做好到龄参保人员待遇核定工作,市本级全年共办理退休待遇核定314人,按时足额发放退休金8.5亿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对标落实年度待遇调整工作,及时召开市本级参保单位和县区经办机构调待政策业务培训会,协调落实调待资金,指导县区工作落实,6月份(6月11日市本级率先完成,6月25日全市完成)全面完成4.9万人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与补发工作,补发退休待遇5304万元,人均月增资179元,稳居全省前列。认真落实年金上解和登账、实收分配工作,每天筛查到账资金,及时做好资金登账、实收分配,每月15日前归集上缴职业年金,全年共上解年金6.66亿元(其中市本级1.88亿元),为保障职业年金运营和计发奠定了基础。三是优化经办模式,群众办事便捷高效。紧紧围绕“三化、四减、三办”(化零为整、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总体思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特别是把“打包办”作为“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缩减了4项业务资料,1项业务由线下变为线上全流程办理。积极开展互学联建活动,先后2次与宝鸡市税务局、宝鸡市税务局金台分局开展“学党史、送政策、解疑难”主题活动,解答人员参保缴费、退休待遇计发等关心关注的问题。先后2次通过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培训时机宣讲政策,解决部分退役军人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规定不了解、不会办的问题。四是践行宗旨意识,更好保障群众利益。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多次协商协调,主动上门服务,圆满解决原陈仓区运管所上划的7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上划前未按政策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退役士兵补缴待安排工作期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通知》(宝退役军人发〔2021〕76号),协调上线系统功能模块,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合集中办公,一站式办结全流程业务。加大退休人员生存状况的认证力度,采取周督促、月通报和发送短信提醒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推进生存认证工作落实,对超期未认证的12名退休人员暂停养老金发放,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冯家山水库管理局部分参加原试点政策17名退休“中人”退休待遇问题,协商解决参保信息、参保缴费及转移相关问题,完成退休“中人”待遇系统内核与补发工作,解决了退休人员愁、盼问题。五是构建安全屏障,基金安全持续巩固。高度重视基金风险防范工作,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三员”分设制度和社银平台发放工作,深入开展基金风险排查,持续加强基金安全管理。以10个方面45项风险排查点为重点,成立专项督导组,逐项逐人逐县区进行深入督导自查,逐个疑点数据核查复盘。全年完成2140条生存认证疑点数据、8条审计反馈问题、182条死亡多领疑点、1条服刑多领疑点核查任务,在省厅督导检查中,受到较好的评价。专题会议部署警示教育月活动,印发《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召开基金财务专题培训1次,全市各经办机构的风险防范意识普遍增强。上线运行社银平台待遇发放工作,杜绝人工报盘中间环节,基金实现了点对点、线对线,坚决守好人民群众“保命钱”“救命钱”,被省厅通报表彰。六是聚力改革难点,“硬骨头”问题治理明显。推进实施问题“清零”工程,下功夫彻底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在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方面,不折不扣落实人社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多次筛查未缴费人员信息,采取向市级单位下达电话催缴通知和发出资金收缴函的方式,全力做好养老保险转移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473人已清理落实到位,清理完成率99.79%,剩余1人因家庭实际困难,已书面承诺于2022年6月30日前落实到位。在推进库存养老保险关系清理、清缴欠费方面,坚持“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的方针,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大力清理存量转移业务,完成转移业务674人。针对社保基金审计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期评估自查发现的单位欠费问题,采取电话告知、发催缴单等方式,分别于2月份、6月份和8月份集中开展了3次欠费清缴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绝大部分参保单位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在推动职级公务员、员额法官待遇核定方面,多次协调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制定了《市本级公务员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退休补贴执行标准》,及时进行职级待遇核定补发,全省首屈一指。按照《关于员额内法官检察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75号)文件精神对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相关单位14名的法官、检察官,重新核定并补发相关待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1年以来,严格按照陕政发〔2015〕46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参保范围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工作人员、以政府安置方式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军人、以及正常工作调动人员,做到应参尽参,应保尽保,参保率达到100%。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140781人,其中在职参保90108人,领取退休待遇50673人,完成率103.15%(市本级参保32764人,完成率102.05%),在超进度完成市考任务中展现了责任担当。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基金征缴收入23.42亿元:其中基本险16.76亿元(市本级4.57亿元),职业年金6.66亿元(市本级1.88亿元);全市发放养老金及各项待遇35.77亿元(市本级8.5亿元)。养老保险基金及职业年金管理规范,社会化按时足额发放率100%,无违法违纪挤占挪用现象,基金运行健康平稳高效。三、目前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回顾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当前还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一是改革过程中,部分政策出台后亟待解决相关对应标准的问题。二是用创新思维解决发展中难点问题还不够,研究解决的办法还不够多。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以更强的魄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稳妥,全面彻底解决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标准、更人性化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机关保”建设步伐,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四、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我们将以年度目标任务为牵引,以完善经办流程和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以更大的力度抓好理论武装工作。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更高标准、更人性化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机关保”建设步伐,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全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努力实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全国一流”的目标。三是以更强的魄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稳妥,全面彻底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的遗留问题,确保业务经办工作全面步入正规,提升到新的经办服务水平。四是以更严的制度强化基金安全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采用三级授权支付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基金安全。不断控索催缴稽核等业务工作的新办法,以更高的标准、更安全的方法持续加强基金管理安全高效,运营规范。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