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卫生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 | |
住所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9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杨天飞 | |
开办资金 | 14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横山区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19.3万元 | 623.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卫生监督所.公益 | 从业人数 3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以来,全区卫生监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卫健局、市卫生监督所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新冠疫情防控、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放射卫生、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消毒产品卫生、乡镇卫生协管、巩固国卫复审等工作重点,将经常性卫生监督与开展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工作情况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为确保卫生法制宣传工作收到实效,我们分别从三个层次进行了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干部职工廉洁从政的意识,为民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与党的步调保持一致向前发展。我所充分利用每次的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所职工学习了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共组织学习2次,撰写心得体会23篇,学习笔记10000字左右。二是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受疫情影响,全年培训主要采取线上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平台进行网络学习,参学人员12人,已截至目前平台完成总学时296个课时。组织单位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党史知识、时事要闻、业务知识等各类知识,利用线下学习机会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共参加10人次,共计207学时。三是扩大卫生法律法规宣传范围。我们在科技之春宣传日、世界卫生日、健康家庭日、爱卫月、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周等时间,就各类法律法规内容和重要讲话精神进行线上线下宣传,线上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QQ群共发布宣传信息115条,线下职业卫生走进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国卫复审、疫情防控宣传活动4次,悬挂标语4条,发放宣传资料和物资约10000余份。通过宣传培训,有效提高了广大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为我区进一步开展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二、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为加强我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所公共场所科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大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全年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96家,其中美容美发业191家、住宿业69家、公共浴室11家、文化娱乐场所10家(网吧、KTV、电影院)、商场8家,候车室1家,下达整改意见80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共量化分级294家,量化率99%,公共场所双随机共30家,已完成30家,公共场所目前共立案查处39件,共处罚金32700元。(二)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我所医政科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放射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全年共安排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47家,其中区级医院3家、疾控中心1家、民营医院14家、乡镇卫生院21家、个体诊所2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2家、村卫生室和诊所48家。共出动监督车辆109余台次,监督员588人次,监督覆盖率达95%。医疗机构双随机任务共22家,已完成22家,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共15件,共处罚金额96000元。(三)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为搞好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我所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全年共监督检查学校83家,其中普通高校1所、高中4家、中学16所,小学27家、保健室68家、幼儿园及托幼机构35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要求各学校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同时严格要求各学校加强学生近视眼防控,重视校园内各类教学场所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采购索证查验制度,定期开展学校生活饮水水质检测,保证学生饮水安全,有效维护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全年共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67家,集中供水2家、二次供水17家、自建供水21家、现制现售饮用水27家、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抽检12家。要求供水单位应取得供水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各项供水卫生制度健全,定期开展水质检测,蓄水箱清洗消毒按要求进行,并建立了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各供水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合理设置供水工艺流程,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下达整改意见书。学校卫生双随机12家、已完成12家,学校、生活饮用水行政处罚案件共5件,共处罚金额10000元。(四)职业卫生、消毒产品监督管理工作为加强职业卫生、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我所职业、消毒产品卫生科依据《消毒产品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检查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根据职业卫生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区共有职业卫生单位89家,全年共监督检查88家,其中煤矿17家、洗煤厂10家、加油站20家、化工15家、制造业16家、4s店26家、供应业7家。通过监督检查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企业工人的危害,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工人上岗健康体检等问题下达整改意见书。职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共2件,共处罚金40000元。三、疫情防控工作(一)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开展辖区内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公共浴室13家、网吧5家、KTV5家、影剧院2家、图书馆1家、游泳场所1家进行疫情期间暂停关闭,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专监督检查。要求各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来客扫码、测体温、信息登记,接待省外客人时,必须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如不能提供证明的客人立即到县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拿到阴性证明方可入住。发现黄码、红码,有高中风险地区游居史或出现异常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区联防办。(二)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工作,我所医政科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放射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上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全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安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扫码、测温、询问流行病学史等预检分诊措施落实情况。医师首诊负责制是否落实到位;医疗机构销售“一退两抗止咳”(退烧药、抗病毒、抗生素、止咳药)药品人员是否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1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已采样证明;是否进行实名登记,并签署购买“一退两抗止咳”药物承诺书;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核酸检测是否到位、新冠疫苗接种是否到位;各诊疗场所紫外线消毒和物表、地面消毒是否彻底并按时如实记录;疫情信息报告是否及时以及是否有违规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医疗机构等各类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责令停业整顿违法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医疗机构10家。(三)学校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为做好春季、秋季学校的复学工作,对学校的疫情防控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求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制定了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等制度。建立传染病物资储备室,重点部位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持续开展在校师生健康排查,掌握全校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不合格的学校下达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四、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对产生的医疗废物未做到及时收集,医疗废物桶上无医疗废物分类标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的情况。二是部分学校未严格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相关规定设置医务室,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保健室专(兼)职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三是生活饮用水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在新建改建是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供水工艺流程严重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要求。四是部分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申报。五、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医疗废弃物转运公司按规定及时到各医疗机构转运医疗废物。二是学校应按照规定设立卫生室和保健室。三是各企业应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预评价,并做好申报工作。四是加强生活饮用水自建供水、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供水工艺流程,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对水质进行抽检。六、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善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新形象。(二)继续加强区乡两级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执法。(三)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执队伍建设,利用线上平台,和省、市组织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进而提高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四)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血制品、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五)继续加大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非法行医,规范我区医疗市场秩序。(六)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卫生监督管理机制,时刻提防疫情反弹,确保我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七)不断加强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和宣传、培训工作。(八)坚持不懈抓好榆林市巩固国卫复审重点工作,保持国卫复审卫生标准和要求不反弹。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授予职业卫生先进单位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