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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投资商及企业投诉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0 10:48
单位名称 蓝田县投资商及企业投诉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投资商及企业投诉提供服务和保障。企业及投诉商案件的受理、批转及协调;调查、分析、评估投资环境,研究制定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和办法;投资环境监督检查、考评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
住所 蓝田县县门街32号
法定代表人 臧博
开办资金 5.1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2万元 5.1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中共蓝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投诉服务中心受理工作直接面向社会、面向投资商及企业,是与社会和人民群众有密切联系的一项工作,我中心对投诉服务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一是细化安排部署。按照市纪委有关安排部署,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讨论,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制定印发了《蓝田县纪委2021年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办法》,将工作任务细分到县纪委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检查,严肃问题查处,推动建章立制,持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提醒,紧盯关键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对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监督制约,对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开展巡察监督,持续提升治理成效。二是加强监督制约。县纪委加大专项整治工作事前监督力度,一方面对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有关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另一方面对各单位将要立项或开工的项目,采取约谈项目负责人、发送提醒函等方式提前警示,要求领导干部不得违规插手干预,持续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提醒。近期,县纪委督促县发改委、县资源规划局等项目主管单位对十八大以来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项目开展倒查,认真查找纠正项目决策、立项、审批、实施、资金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同时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权力制约。二、取得的社会效益针对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畅通“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专门线索台账,聚焦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领域重点关键环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查处“围猎”、行贿领导干部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震慑态势。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工程项目和矿产开发领域问题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人,一般干部6人。同时加大对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项目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曝光和警示教育力度,开展以案促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存在的问题2021年度,我中心在推动为投资商及企业投诉提供服务和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全体干部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一是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投诉服务中心监察力量向监督第一职责倾斜不够,查办案件工作仍然主导了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二是鼓励激励干部措施不足,加之审查调查工作安全压力较大,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与上级要求和企业及投资商期盼还有差距。四、整改措施1.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问题。加大投诉服务中心向监督第一职责倾斜,加强对投资环境及营商环境的监督,为投资商与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做好保障。2.鼓励激励干部措施不足问题。制定有效可行的激励措施,让干部有干事的劲头,努力将工作向更高质量推动,工作成效达到上级要求,为企业及投资商提供良好的服务。五、下一步计划2021年,投诉服务中心将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在创新措施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责任。突出对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的监督,紧盯工程领域和营商环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抓早抓小。二是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制度,不断锤炼干部过硬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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