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三原县> 三原县劳动监察大队

三原县劳动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2-04-14 16:32
单位名称 三原县劳动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检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丰原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法定代表人 强锋
开办资金 23.7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三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57万元 9.27万元
网上名称 三原县劳动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局党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结合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汇报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业务活动(一)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日”、“12333宣传”、“12.4法制宣传”等宣传活动10场,共计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0余份;在陕西城乡劳动就业报、今日三原、政府网站等媒体投稿12篇;在大队今日头条号发布各类劳动保障信息100余篇,2021年共计发表各类报道110余篇;利用接待、电话回答咨询、去到建筑工地宣讲政策解答劳动者问题近220余条。(二)发挥监察职能作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依法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80余家,涉及劳动者4600余人。在检查中,面对面为农民工发放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900余份;为农民工解答疑难问题460余条;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对在建项目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八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A、B、C三个等次的通报,共检查建筑工地140余次,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列入C级的工程项目开展“回头看”,发现1家在建单位因疫情原因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现已补交,2021年我县在建项目落实八项制度已实现100%全覆盖。三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根据治欠小组会议精神,从源头上减少劳资矛盾,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及时移交公安局,2021年移送公安局案件1起,联合公安局督促2家用人单位为15名劳动者支付工资38000余元。(三)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安排专职人员对年检的用人单位进行“两网化”信息录入,并实时网上办案,目前录入“两网化”信息204户,达到了100%。同时,开展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平台与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工作,针对工作性质,建立举报投诉接待台账和首问责任制,确保了来人有接待、电话有记录、投诉有登记、案件有处理、处理有回复。对照2021年台账,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6件,为19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870.519万元;接收欠薪线索核处管理系统平台线索186条,已处理186条;农民工工资预警平台收录17家建设单位信息,接受预警信息50条,均已处理。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诚信等级评定情况。全年共对204余家用人单位进行了诚信等级评定工作,涉及劳动者6230余人;补签劳动合同98余份,合同签订率达98%。二是收缴保证金情况。截止2021年12月,共收缴10家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6万元,累计收缴158家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081.2958万元。同年,缴纳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工程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三,受理网上举报投诉案件情况。全县10个镇(办、中心)及30家治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了投诉举报点,对农民工举报的投诉案件及时协调处理,网上受理案件结案率达到了100%。四、存在的主要问题1、劳动执法手段较弱。在检查中,一些单位拒不提供任何材料,劳动监察处理起来仍束手无策,对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行为只能作出整改,即使一些违法行为有处罚,但处罚数额较小,以至于处理违法行为时的成本较高,对用人单位震慑力不大。2、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在做了大量宣传工作的同时,大部分农民工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且在工作中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五、改进措施1.关于执法手段较弱问题。按照新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共支付条例》等法规,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制定三原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办法,同时加强同住建、交通、水利、公安、法院、教育、卫健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劳动保障执法工作顺畅高效,形成不敢欠不能欠的高压态势。2、关于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引导帮助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法律渠道实现维权,营造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氛围。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和常态化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要求其将工资表同步报送我局进行备案,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六、2022年工作思路和打算1、继续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工工作各项长效机制。按照根治欠薪农民工工资工作新要求,在2022年全面实现我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两清零”。对我县在建及新开工项目,一律要求实行实名制、按月通过银行代发工资、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维权公示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形成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确保在源头上根治欠薪。2、加强欠薪“黑名单”管理及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按照省厅文件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列入相关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对列入“黑名单”的管理单位,严格按照《三原县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同时,对县域内用人单位开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及时将评价结果录入“两网化”系统内,实现资源共享,让失信企业和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3、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和常态化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要求其将工资表同步报送我局进行备案,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98%。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法规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先进经验,积极引导帮助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法律渠道实现维权,营造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氛围。5、继续加强队伍管理。端正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出不懈努力,打造一支勇敢善战、团结进取的队伍三原县劳动监察大队2021年12月31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