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洛川县> 洛川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局(洛川县水政监察大队、洛川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洛川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局(洛川县水政监察大队、洛川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4-08 09:52
单位名称 洛川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局(洛川县水政监察大队、洛川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利行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水行政执法;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水质监测;河道观测;水文水资源资料分析;节约用水管理。
住所 洛川县凤栖镇陵园路006号
法定代表人 郑晓荣
开办资金 27.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川县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7万元 26.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水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开展情况:1、水资源管理工作。严格“三条红线”管理。年初按照市上下达我县用水总量5170万m3以内的控制指标,我局对全县工业、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控制指标进行了分解下达。2021年我县用水总量2507万m³(市调整后指标),其中地下水用水总量203万m³,地表水2304m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85,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饮用水源水质在Ⅲ类以上。二是2020年9月份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按照部署启动、核实登记、整改提升、工作总结四个阶段要求,我局抽调3名技术人员,分成2个培训组,4个核实登记组,对全县乡镇取水口开展普查登记和整改。通过对全县取用水户进行普查摸底,建立了台账,上传了信息数据,完成了上级反馈157处取水工程的整改工作,规范了用水秩序。2、河道管理工作。年初,按照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县河湖长制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立足县情,高位谋划落实,上下合力推动,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及时印发了2021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各级进一步夯实河湖长制组织、制度、责任三大体系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成效导向,严格按照中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和“见河长、见行动、见成效”的要求,聚焦水污染治理、河湖划界、水域岸线利用规划、河道“清四乱”等重点任务,治保并重,坚持多措并举,系统治理,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境内河道、库区、渠道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乱采乱挖、乱排乱放等现象,确保境内河道、库区、渠道水环境清洁卫生。3、节约用水。一是节水宣传。利用发放宣传手册、雨伞、纸杯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节约用水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介绍节水常识,倡导企业“节水、惜水、爱水”的社会风尚,增强企业节约用水意识。二是节水校园创建。根据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的通知》(延市水规计发〔2021〕25号)和县水务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节约用水项目计划的通知》(洛水发〔2021〕34号),我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石头镇吴家庄完全小学节水型校园创建项目实施方案》,投资10万元对洛川县石头镇吴家庄完全小学从节水宣传推广、节水器具改造、老旧管网改造、设施升级等工作,完成了节水型校园创建病通过验收。为节水校园创建树立了典型。三是按照中省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我县经过一年多创建,圆满完成了创建指标要求,并通过部省市验收,2021年7月份被水利部命名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4、水政执法。2021年水政执法人员在水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宣传贯彻水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水政执法人员的理论学习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积极查处水事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全县取用水行为、洛河水域、河道“四乱”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及时汇同检察、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全年河道巡查80余次,调查处置各类违法违规点5处,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11份,责令现场整改2起,处理调解乡镇水事纠纷案件1起,通过执法有效保证了水体安全和供水秩序。5、水法规宣传。由于受疫情影响,我局及时调整宣传方案,利用线上网络和日常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河长制标语、制作宣传展牌、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印发节约用水、河长制宣传册500余册,在电视台、LED屏播放宣传短片和标语20余次,印发简报5期,同时,利用网络多渠道宣传河长制、河湖保护等相关政策知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和群众广泛宣传水法规。通过以上措施,使广大群众对水法规、河长制工作进一步深入了解,为我县依法开展保护水资源和河长制工作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牢固树立“水资源保护与县域经济发展两不误”理念,坚持“保护资源,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创建节水型社会、服务洛川经济建设”为主线,全力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水资源现代化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下达全县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对全县用水指标严格控制;二是水资源税全年征收363.41万元;三是编制完成了4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有序合理保护;四是全面实行计划取用水管理工作,按时下达计划,及时整理总结,同时实行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制度;五是通过设立举报热线、水行政主管部门多次日常巡查等办法,全年无违法水事案件发生;六是通过水法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全民懂水、爱水、节水意识逐步提高,为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七是节水型社会建设深入开展,顺利通过中省验收,全民节水意识不断提高。在具体工作中,我县总结了五条经验。一是要将水政执法举报作为查处水事案件的有力手段;二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资源保护;三是要注重发挥宣传的先锋军作用,做好工作需先搞好宣传;四是有计划取水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五是节水工作要从政策上扶持,以区域带动全局开展工作。三、存在的问题。2021年我局各项工作较好完成,达了年初预期的目的,但在工作整体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特别是在水资源、水政执法上人才严重短缺,加之河长制工作工作量大面宽对工作形成掣肘。二是水资源费税改革后,对我局影响较大,日常经费紧缺,加之河长制工作运行中无机构、人员、经费,造成运转困难。三是水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提高,目前专业型人才短缺,导致执法力度不强,执法过程中有畏难思想,存在不敢执法、不会执法、执法难、难执法的情况时有发生。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执法人员的综合培训;二是全县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仍然较为粗放,加强宣传提高全民参与意识;三是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识不强,宣传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工作。1、继续加强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严把“三条红线”,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机制。持续开展全县取用水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取用水市场秩序,建立与税务局、行政审批局联动作机制,强化取用水过程监管,加强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力度。2、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进一步落实河湖长责任。加强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后续工作。3、加强依法治水用水管水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执法考核评议制度。4、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积极实施好节水项目资金(校园节水创建)。5、继续抓好水资源、节约用水、河长制等宣传工作。6、开拓思路,利用多种聚道,挖掘专业人才,充实到河湖长管理、水资源、水行政执法等工作中。7、及时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1年度被国家水利部授予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荣誉。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