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汉台区> 汉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汉台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汉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汉台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02 14:55
单位名称 汉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汉台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的建设和发展;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和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和农村研究。
住所 汉台区东大街71号
法定代表人 李剑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33万元 34.98万元
网上名称 汉台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狠抓工作措施,积极巩固产改成效。1、及早安排部署,积极完成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按照市上的统一安排,及时对2020年度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由包镇干部协助镇办对村组进行技术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搜集并协助解决。经清理,截止2020年底,全区共有农村总资产30.69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5.47亿元,2经营性资产15.22亿元;农村总资源39.42万亩,其中:农用地34.13万亩,建设用地5.17万亩,未利用地0.12万亩。2、加强典型培育,积极开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和推广工作。积极开展了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和资产管理示范村的培育工作,全区共评定市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7个、区级15个,市级资产管理示范村5个、区级19个。总结提炼并向省、市上报了6篇高质量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典型材料。3、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和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及变更登记工作。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农便函(2021)969号)文件要求,及时开展了培训,组织镇村将产改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成员信息、股份量化等数据录入农业部产改系统中,共录入成员户数10.29万户,成员人数30.86万人。同时,按照省市的要求及时组织镇办开展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32个更换了理事长的村(社区)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变更登记工作。4、加强学习考察,借鉴外地经验。5月28-29日,组织部分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和区产改办人员共14人赴礼泉县白村和袁家村,对其发展集体经济的经营理念、运行模式和发展思路进行了学习考察。5、加强信息化管理,积极筹建汉台区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平台。制定了《汉台区农村经营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方案》,于8月13日召开了竞争性磋商会议,选定陕西信合汉台联社作为实施主体进行项目建设。(二)加强培训指导,积极做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一是扎实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村两委换届后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分两期对全区14个镇办的业务人员和18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及财会人员就如何规范管理、运营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了专题培训,共培训镇村业务人员400余人。二是认真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全年共完成168个村(社区),1257个村(居)民小组,共1425个村(组)的审计工作,审计资金118034.3万元。三是扎实开展了村(社区)集体经营收益统计核查工作。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关于“2021年底集体收益5万元以下‘薄弱村’清零,整体提升村集体经济收益水平”的要求及时制定了《汉台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整区清零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核算方法、核算范围、统计指标解释和注意事项,按要求对全区180个村(社区)集体经营收益进行了调查统计核查,经统计,2021年全区全面消除了集体经营收益5万元以下的村(社区)。(三)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规范健康发展。1、加强服务指导,积极做好示范培育和示范监测工作。截止2021年12月,全区新增农民合作社17个,家庭农场67家,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了452个,家庭农场430家。同时,积极开展了示范评定及示范监测工作,全年共评定省级示范合作社5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9个,区级示范合作社15个,区级示范家庭农场59个。全区示范合作社达55家、示范家庭农场达103家。并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区3个省级百强社、8个省级示范社、10个区级示范合作社以及13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13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了监测,完成了监测结果的上报。2、加强规范提升,积极做好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一是建立健全了家庭农场培育工作领导机构和辅导员队伍。二是完善了家庭农场管理机制和扶持政策。编制了《汉台区家庭农场发展规划(2021年-2023年)》,出台了《汉台区家庭农场培育实施意见》、制定了《汉台区家庭农场名录库管理办法》。三是加强了家庭农场的内部管理和名录管理。四是及时进行了查漏补缺。按照《陕西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创建工作9个方面内容层层落实分解到个人,逐一抓好落实,及时开展了查漏补缺,完善了档案资料,于2021年8月2-3日顺利通过省上验收,9月17日正式被省农业农村厅授予“陕西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称号。3、加强管理平台运用,促进信息化管理。加强了对汉台区新型经营主体信息化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运营,及时将全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纳入平台管理,及时将上级的政策文件、各新型经营主体的供需信息、经营动态在信息平台上进行了展示,同时及时对农业部新农直报系统、社会化服务系统以及家庭农场管理系统的信息数据进行了更新。4、积极开展了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工作。对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了金融扶持政策、财务管理培训,并组织其参加了农业部社会化服务网络培训,全年共培训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200余人,较好的提高了经营主体负责人的业务水平。(四)加强服务指导,完善土地承包。1、积极开展土地确权后续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及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有错必纠”的原则,招聘了第三方测绘公司,积极开展了承包经营权证的纠错工作,已完成全区9个涉农镇办3800余户信息纠错,完成了汉王镇114户新证书打印和发放,其他镇办正在进行中。2、加强土地流转台账管理和流转信息动态管理。继续加强了对30亩以上土地流转的台账管理。据统计,全区全年新增流转面积4078.37亩,累计达79750.7亩,流转率38%。完成了年流转目标任务。3、及时开展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工作。以聘任的21名仲裁员为骨干力量,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对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做到了及时调查和调处。举办仲裁员调解员培训两期,培训学员65人次;对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做到了及时调查和调处,全年共接待纠纷23起,并均已调处完毕。4、及时完成农村耕地“非粮化”及撂荒地整治和抗淋秋冬播工作。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包抓徐望镇耕地“非粮化”及撂荒地整治和抗淋秋冬播的督导工作。据摸底调查,全镇14个村均存在耕地“非粮化”问题,“非粮化”耕地面积5077.67亩,“非粮化”时间均为2019年底之前,经与镇政府沟通,计划今后逐年整治退出。经逐村巡查,发现有零星撂荒地(均为季节性撂荒)存在,及时督促村组及农户进行了耕种,先后共整治撂荒地50.73亩,同时督促该镇顺利完成了秋冬播任务。(五)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沼气安全工程检查,结合“国卫复审”工作做好无害化卫生厕所技术指导和验收工作。一是针对我区新下达13个村4606户改厕任务,均进行了改厕技术指导,截止2021年12月30日,3个村已完成了任务。二是对无害化厕所进行了验收。截止2021年12月30日,47个村均已进行了区级验收(其中徐望镇邵湾村未通过验收),共验收15000余口无害化卫生厕所。三是结合“国卫复审”,负责城乡结合部旱厕改造技术指导和督导、城乡结合部人居环境整治督导工作。城乡结合部改厕9457座,督促完成市、区反馈问题400余个。四是不定期的对各镇办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反馈镇办整改问题20余起。五是集中进行了沼气工程安全检查,发放沼气安全检查问题整改书四份,对沼气重点村、业主发放沼气安全告知书300余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顺利,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报送和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及变更登记工作。2、通过农村财务审计及会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维护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3、加强新型经营主体指导与创建,全面完成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区项目建设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1)、农经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2)、工作目标、责任不够明确;(3)、与上级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沟通、交流不够深入。2、改进措施(1)、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做好农经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量。(2)、明确目标,夯实责任。(3)、加强业务交流,促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积极完成产改后续工作。积极完成2021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认真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及法人变更登记工作;加强农业部产改系统的推广和使用,积极做好产改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股权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等工作;积极实施中组部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积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各种发展模式,盘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收益。(二)认真做好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积极落实与区信用联社《协议》事项,对全区180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现代理记账;加强对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和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三)继续做好土地承包和宅基地改革管理工作。及时完成确权纠错后新证书的换发工作;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四)认真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继续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示范评定、监测和培训提升工作;加强各级新型经营主体信息平台的推广使用,完善名录库,及时更新、审核新农直报系统和社会化服务系统,为全区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规范、健康、高效运行奠定基础。(五)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的相关工作及农户沼气安全督导工作。(六)建立“汉台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机构体系,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于2021年4月被汉台区农业农村局授予《2020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单位》、11月被省农经站评为《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统计工作先进单位》、12月被省农经站评为《2021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县级优秀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