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维护交通运输秩序,负责灞桥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负有综合执法和监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案件的审核、查办和行政诉讼等;处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投诉、举报。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依法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 |
住所 | 西安市灞桥区纺一路135号 | |
法定代表人 | 苏燕鸣 | |
开办资金 | 3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灞桥区交通运输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8.17万元 | 97.99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3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按照法人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积极开展具体业务活动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的工作宗旨是为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提供管理保障。2021年执法大队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宗旨,积极开展执法和业务。市支队还未明晰派出大队具体执法边界,故大队暂仍在原灞桥区交通运输管理站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1.强化货运市场监管,严把货运市场车辆准入关。全年审验车辆4871辆,新开户438户,按要求制作许可文书,新增车1733辆,换证402个。严格按有关规定对条件不达标的坚决不予许可,对车辆技术性能检测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年审。2.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135家,做到及时纳入备案、日常强化监督。(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管理按照管理权限,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不由我单位核发,仅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开展诚信考核工作,2021年累计考核从业人员201人。(三)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1.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在灞桥、纺织城、香王、豁口、空工、田王6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开展冷链运输车辆查控工作。共计查验冷链食品运输车辆19365辆,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21辆。查验车辆均营运手续齐全、人员核酸检测正常、检验单据齐备。加强道路货物站(场)疫情防控,指导企业落实扫码、测温、消毒等防控措施,定期进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自9月以来,按照每14天的间隔周期进行核酸检测,截止11月4日,累计对6家物流从业人员实施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6663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2.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始终坚持“谁许可,谁监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通过安全生产季度例会、安全培训教育、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普法宣传等形式,强化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企业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了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汛期等重点时段没有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做到了全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截止11月中旬排查整治安全隐患170个,已完成整改167个,剩余3个隐患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率98%。3.加强对辖区网络货运企业的监管。2021年6、7月配合省运管局对17家网络货运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检查企业网络平台的运营情况。4.开展护航“十四运”、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门护航“十四运”重点任务,对辖区内城东客运站、半坡地铁站口、浐河地铁口、白鹿原大学城等多个重点区域进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累计出动人员1366人次,车辆411辆次,检查车辆2461辆,驱离蓝田异地营运出租车896辆,批评教育62起,查扣非法营运车辆15辆。5.全年共制作处罚案件文书62件,共计处罚74.18万元。处罚案件基本做到违法行为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正确,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法律、法规正确。无复议及诉讼案件。全年制作强制文书24件。6.扎实开展源头治超工作、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对25家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企业进行公示,采取进企业现场监督和源头企业周边巡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指导企业合法装载合法运输。实施“一超四罚”措施2起,吊销道路运输证2个。(四)道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积极开展陕西省异地年审工作,完成2021年审验和公路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及公路水路运输基本单位名录库管路有关事项,一套表联网直报和专项调查工作。每月报送新增新能源客、国三车辆报废、货车辆统计季度汇总表。二、主要社会、经济成效按照道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安排,主要社会、经济成效表现以下方面:(一)做好灞桥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方式覆盖机动车维修经营、货物源头治超、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方面,做到既有效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业户)经营活动的影响。深化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在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方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规范、完善道路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数量和共性要素,为交通运输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开展行业实施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工作打好基础。(二)落实道路运输行业治污减霾行动。制定机动车维修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减排清单、减排措施全覆盖。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涉及喷烤漆作业汽修企业加强检查,特别是加强落实“十四运”期间汽修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相关企业都能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开展营运车辆国六重型燃气车污染控制装置拆除排查和专项整治,涉及的69辆车污染控制装置全部正常使用。(三)持续开展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先后以“护苗2021”、“净网2021”、“新风2021”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扫除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信息和出版物。累计安排执法130人次,检查85家商户,未发现存储、运输非法报刊、盗版音像制品、色情反动书籍等问题。三、存在的问题(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进程缓慢,大队执法边界未具体明确,部分执法事项无法开展。(二)改革步伐缓慢,原交通运输管理站向执法大队体制机制转换、财务管理、人员身份、职务等级等方面不顺畅、不明确。(三)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和业务工作繁重,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导致被动性工作,主动性谋划、开展工作难以持续。四、改进措施(一)紧密配合上级部门工作,加快改革进程,理顺体制、明晰机制。(二)调整人员编制,增加执法人员。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落实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监督道路运输站场担负起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继续实施高速收费站冷链运输车辆查验工作,阻断疫情通过货运渠道传播。2.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加快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配齐内设机构人员,完善各项制度,明确大队具体执法边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场所形象,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3.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强化运用《安全生产法》,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进一步规范、完善交通运输政务工作,积极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开展行业高频事项“跨省通办”,提升从业人员事项办理效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