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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3-29 09:13
单位名称 吴起县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起草本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文件,受理招标建设项目的报建,审理备案招标人资格,监督招标、投标活动,调解招标、投标纠纷,监督承办发包合同的签定履行。
住所 吴起县住建局办公楼4楼
法定代表人 郭胜利
开办资金 29.9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吴起县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万元 4万元
网上名称 吴起县政府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吴起县政府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2021年全县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2021年我办按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职能作为工作的中心,对国有资金投资和银行贷款的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在监督主体上,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为重点;在监督方法上,以全过程监管为主。全年累计有580家次企业参加了投标;950人次专家参加了独立评标;加大查处招投标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代理公司予以上报处罚和通报批评。2021年共招标工程项目191个,中标总价63538.07万元,其中公开招标63个,中标总价45822.79万元(施工项目43个,中标总价44806.36万元;勘察设计项目1个,中标价245.57万元;监理服务19个,中标总价770.86万元),邀请招标129个,中标总价17715.28万元(施工项目122个,中标总价17584.31万元;监理服务7个,中标总价130.97万元)。应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率均达到了100%。2021年全年所有公开招标项目全部实行电子评标。(二)2021年招投标管理工作举措一是加强标前备案核查。对需要招标备案的项目,落实专人负责,通过查验资料、实地查看、建设单位承诺等方式,严格查处招标项目未招先建和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等行为,确保建设项目应招尽招、规范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开标过程监督。按照“人盯人相互监督、人盯事逐事落实”的原则,安排两人专门负责评标过程监督,加强评标专家、代理公司人员的监管,做好专家和代理公司信用评价记录,杜绝“一人说了算”和评标环节“人情标”的现象发生,做到评标结果“公平、公正”,提高了招投标的严肃性和公信度。三是注重中标后续监管。为了彻底杜绝“重场内规范、轻标后监管”的现象,不断加强中标项目履约保证金制度建设,加大项目后续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时抽查的方式,督促施工企业严格履约,有力遏制了非法转包、违法分包、随意更换项目经理等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按期优质完成。(三)单位日常管理与学习教育情况随着国家对“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和国家新政策的出台,为提高我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能力和招投标管理水平,我们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两种形式,确定好集中学习时间,对学习内容提前进行安排部署,让单位干部学习有目标、有计划。认真贯彻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落实到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严格按照《延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延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细则》、《延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细则(暂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新政策的学习和落实,对办事程序能简化的简化,对招标条件能减少重复审核的减少重复审核,做到高效、便捷,做好服务。随着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得开展,我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并认真探索如何更好地推动和实现公共服务高效化、精准化,增加交易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县场公平竞争,增强交易监督力度的新思维新模式新路径。二、存在困难和问题(一)政府招标项目业主随意设置招标条件。部分项目业主对招投标法等法规政策不熟悉,经常与代理公司暗设门槛,导致部分政府项目招标废标率高,从而增加政府运行成本。2021年我办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对于随意设置招标条件行为予以及时制止,招标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二)对标后监管及履约验收缺乏跟踪。我们虽对招标过程进行了严格把控,但业主及相关部门对工程标后监管验收缺乏有效的跟踪和监管,在社会上留下了买标卖标、违规转包分包、相互恶意告状、建设质量差等不良说辞。(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低,招标代理行为不规范,超资质代理、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投标、挂靠代理、恶意低价竞争、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差、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三、整改措施今后,我办将一如既往地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继续加强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指导、协调、监管、服务,确保各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顺利开展。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对我县县域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对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一定时间内进入我县参加投标活动,并在“延安市招标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公示。(二)全力配合交易平台电子化监管。利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实现电子化招投标监管活动,实现招投标的互联网+时代。让大数据服务、公共信息服务等数字化平台服务招投标活动的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必须招标的项目实现线上完成招投标活动,提高服务监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三)认真落实各项计划,圆满完成各项随机任务。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与各建设单位各系统紧密配合,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我们将继续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执法依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工程招投标监管水平,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为我县建设工程有序开展作出新的贡献。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做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推广工作,扩大网上交易平台的招标范围;(二)继续完善公正、高效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对在招标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严肃处理;(三)严把评标过程,提高评标专家评审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完善我县招标办工作纪律制度、招投标活动投诉举报制度、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