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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2-03-25 16:04
单位名称 西安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规划和制度的拟定、实施·卫生健康执法监督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及查处·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核实、上报·卫生健康领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住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 赵进
开办资金 1902.3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79.94万元 1219.2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变更单位名称登记等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在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围绕工作职责和目标责任综合考评任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维护全市医疗卫生秩序、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了不懈努力,具体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基本情况1.行政许可工作。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4999件,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5件、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5件、涉水产品卫生安全许可批件23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36件、医疗机构执业登记53件、医师执业注册2340件、护士执业注册4958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置许可13件、医疗广告审批631件、放射诊疗许可49件、放射诊疗许可49件、一二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50件、老年优待证6836件。2.行政处罚工作。行政处罚案件共计61件,罚款金额共计18.13万元。3、日常监督数据:各专业共监督487户,监督总户数773户次,其中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61户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17户次,涉水产品监督30户次,职业卫生监督58户次,放射卫生监督55户次,医疗卫生监督224户次,消毒产品监督81户次,传染病防治监督116户次,血液安全监督1户次,计划生育监督15户次。4.双随机、投诉、行政处罚数据:共接到9个专业国家双随机监督任务234件,任务完成206件,完成率88%,完结率100%,双随机案件数34件,罚款10.43万元,案件率14.5%;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40件,办结140件;行政处罚共计72件,结案金额46.06万元。5.打非数据:全市共查处405户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警告306户,没收违法所得2.26万元,罚款259.18万元,暂缓校验6户,吊销诊疗科目5家,吊销许可证6家,暂停个人执业活动3人;查处非法行医“黑诊所”86户,罚没款290.26万元(其中罚款247.9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2.29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6起。二、开展专项工作全年重点开展了医美机构和儿童微量元素检测机构、健康体检机构、公共场所通风系统、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春秋季学校及托幼机构、消毒产品、消毒管理、青少年近视矫正等10项专项整治行动。三、取得的社会效益1.开展全市医美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和儿童微量元素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容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和儿童微量元素专项监督执法工作,共查医疗美容医院11家,医疗美容门诊部35家,对开展检测工作的5家市直管医疗机构和19家市发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2.开展健康体检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健康体检机构、开设健康体检项目的医疗机构、未核准健康体检科目开展健康体检项目机构开展了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查相关机构192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医师执业地点变更不及时、开展的健康体检未能及时设置《目录》并向登记机关备案、疫情防控存在隐患、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结合发现的问题共查处案件5件,给予警告2家,给予医疗机构不良记分2家,罚款人民币4000元,吊销相关诊疗科目1家。3.开展消毒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区县、开发区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生产抗(抑)菌制剂的生产企业逐一进行监督检查,共监督检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100户次,抽查消毒产品262个,备案产品258个,同时,对全市502家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医药商店440家,超市62家,共抽查消毒产品941个,备案产品934个,膏剂506个,其他卫生用品435个,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医药零售企业违法案件13起,处罚金额共计2.15万元。11月份,市区卫生监督部门会同辖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一次“规范消毒产品市场,为抗疫保驾护航”无证84消毒液查处专项整治活动。此次整治从使用环节入手,摸排销售市场,最终锁定违法生产企业,打击清理整治消毒产品违法行为,共查处无证84消毒液10余吨,打击黑窝点一处,销售商4户,无证84消毒液3个品牌。4.开展公共场所通风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影剧院、歌舞厅、音乐厅、公共浴室等空间密闭性高、人群密集度大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地下空间举办的公共场所的通风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查公共场所单位总数549家,其中存在通风卫生安全隐患场所单位59家,已完成整改59家,对11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处罚人民币2.3万元;对全市100家集中隔离酒店空调通风系统进行了专项整治。5.开展消毒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管理,做好可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工作,开展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管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已完成92家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管理监督检查,并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8家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与此同时,为进一步了解并推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工作,科室申请了专项经费,在我市随机选取30家单位,开展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效果在线监测试点工作。6.开展春秋季学校及托幼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在春季整治中,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1488所(高校30所,中学244所,小学496所,托幼机构695所),对381所学校下达了限期整改文书;在秋季整治中,共查各级各类学校1643所(高校40所,中学252所,小学495所,托幼机构851所),通过整治,进一步督促各学校建立饮用水应急预案、设定专兼职供水人员,索取水质监测报告,完善卫生管理工作。7.开展青少年近视矫正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治内容包括黑诊所非法开展眼科诊疗活动、超范围诊疗活动等内容,11月份在完成对全市工作总结和数据的汇总之后,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8.开展涉水产品和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活企业和市级发证供水单位卫生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对9家集中式供水单位、14家二次供水单位和29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9.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区县监督机构对全市已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或者正在申请延续的14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摸清了我市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续进展情况和原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指导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10.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场所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以《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立即开展放射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共查辖区放射诊疗单位703家,重点检查了工作场所个人防护用品及防护设施配置。被检单位基本做到个人防护用品齐全,防护设施到位。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机构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指导限期整改。2022年,我所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探索创新综合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为维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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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被市扫黑办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被市爱卫会评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先进集体、被市财政局评为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先进单位,所工会被市教科文卫工会评为2020年度先进职工之家,第一党支部被市卫生健康委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传染病防治监督科被市卫生健康委评为第四届最美医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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