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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榆阳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5 15:43
单位名称 榆林市榆阳区农田水利综合开发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搞好农田水利综合建设,推动农田水利社会化服务。保护基本农田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排水、节水灌溉、雨水集蓄利用、中低产田改造工作。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政府514
法定代表人 王惠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61万元 32.4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榆林市榆阳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完成2020年3.1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尾留、验收决算、审计和省市验收等工作。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的批复》(榆政农发〔2020〕287号)文件通知,下达榆阳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3.1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措施2.8万亩),总投资3843.46万元。涉及补浪河乡蒿老兔村、魏家峁村、曹家峁村、云滩村,红石桥乡房梁村、武松界村、西左界村,芹河镇长海则、马家峁村、长城则村、黄沙七墩村和鱼河峁镇鱼河峁村4个乡镇12个行政村。该项目于2020年5月份下达计划任务,2021年7月全部竣工验收。(二)完成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评价,启动2021年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评价。根据省市农业部门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对2020年、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进行土壤抽样、化验检测工作,已完成2020年度3.11万亩12个村组、2021年度22个村组的土壤对比检测工作。(三)启动实施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68万亩(高效节水1.76万亩)的建设任务。根据《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和方案的批复》(榆政农发〔2021〕96号)文件,下达我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68万亩。2021年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85%,具体内容为:增施有机肥3.68万亩,平整土地480亩,新建(维修)水源井400眼、暗管埋设224公里、新增变压器16台、架设高压线路3公里,架设低压线路36公里、安装机电设备120台/套等工程,超额完成项目建设的进度计划,受到陕西农业农村厅、陕西省政府的通报表扬。(四)完成2022年度6.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和编报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我单位按照备案流程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公司对项目库中符合建设条件的地块进行勘察设计。已完成7.2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可研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五)开展亚行贷款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根据亚洲银行黄河流域生态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在陕西省三个县区投资3亿元实施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由省厅组织,在榆阳区古塔镇张雷沟、罗硷、张大沟,鱼河镇鱼河村、鱼河农场和郑家沟村,朝阳路办事处三岔湾村、归德堡村、韦家楼村和西沟村,金鸡滩镇上河村、海流滩村,初步选择勘察22000亩编制可研报告申报,现已经省级评审。(六)承担新建山地果树和设施蔬菜基础设施建设及已建果园灌溉的勘察设计和技术指导工作。根据《榆阳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设施蔬菜和山地果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勘测设计和技术服务的通知》(榆区政农发〔2021〕21号)《关于下达榆阳区2021年设施蔬菜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及资金的通知》(榆区政农发〔2021〕134号)《关于下达榆阳区2021年山地果树灌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榆区政农发〔2021〕125号)等文件,我单位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安排,对2021年1315亩山地果树灌溉和1441亩设施蔬菜灌溉项目通过4次进行踏勘、设计,并对工程建设进行了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参与验收。(七)负责全区撂荒地和“非粮化”耕地面积统计上报,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等宣传培训及摸底统计。根据安排我单位对全区耕地进行逐乡逐村调查,按照“严格执法、积极引导、平稳退出”的原则,划定重点整治范围及目标,制定防止“非农化”“非粮化”方案。经对全区17.8万亩耕地的核查,全区撂荒耕地10.074万亩,“非粮化”总面积11.28万亩,对地块进行分类编号,做到有坐标、有路径,可核查统计。同时展开撂荒地和“非粮化”的整治,全区复垦复种撂荒地2.18万亩,整治耕地“非粮化”2.18万亩。(八)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粮食功能区的监管,做好粮食功能区划定“回头看”工作,抓好撂荒土地、未利用地摸底统计及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逐步解决耕地撂荒的现象和问题,我单位积极与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榆阳分局协调沟通,调取三调耕地撂荒地数据。对市局核对的109个地块进行核查比对,摸清了撂荒和非粮化地块,制定措施和整改期限。(九)完成国家级农业示范园区相关创建任务和“培育新型农民、助力乡村振兴”教育培训工作。根据要求,结合我单位承担的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任务指标情况,我单位在孟家湾乡、补浪河乡、马合镇、岔河则乡、牛家梁镇、金鸡滩镇符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村组累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和节水灌溉技术宣传指导15次,受众500余人次。同时在孟家湾乡、补浪河乡、马合镇、岔河则乡、牛家梁镇、金鸡滩镇6个乡镇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建立滴灌、喷灌示范基地。(十)完成市局下达旱作节水农业三年规划工作。10月中下旬,我单位同乡村干部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地块基础设施现状,召开座谈研讨会了解我区旱作节水农业现状。制定了《榆阳区发展高效旱作节水农业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十一)区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宣传不少于10次。根据任务,我单位在榆林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榆阳区电视台、榆阳报、榆林市电视台、榆林日报社、陕西农民报、中央电视台等官方媒体发表各类宣传报道19篇,全方位地展示了榆阳区农田建设工作成效和业绩,同时也极大地调动了干部工作的主动性。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榆阳区高标准农田项目是榆林市唯一实现当年项目当年见效的项目,2021年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受到陕西省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彰,区委书记李忠宏表扬,在市、区财政局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考评中,获得了很高的评价。省市区各级领导多次进行现场观摩指导,成功举办全市12个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推进会,受到在场人员广泛好评。社会成效: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后,扩大了高产稳产耕地面积,进一步巩固项目区农业基础,促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耕地质量提升1.56个等级,为土地流转和实现机械化作业打下了基础。项目区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农民的生产条件和生活状况带来深刻的变化,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种地水平得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得到提升。促进耕作和植保机械的广泛使用,农机综合作业率达到80%以上,使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道路、桥梁等设施的修建,为当地农民的出行和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撂荒地核查工作做到了地块有编号、有坐标、有路径、可核查统计,在全市耕地非粮化、非农化整治过程中收效明显。经济成效农田灌溉成本明显下降,节能降耗显著。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后,灌溉投入由每亩每年90元降低到70元左右、投工由8.9个减少到5个左右,每亩每次灌溉水费由15元降低到10元左右。粮食生产能力明显提高,耕地达到充分利用。项目区年可增加产粮141万公斤,马铃薯283万公斤,蔬菜47万公斤。产业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群众收入显著增加。改变了单一的种养模式,由于粮食产量的增加,特别是饲料玉米的增加,加上小额信贷的扶持,项目区养殖规模不断扩大,农业生产节省的劳力可以增加外出务工人数或从事非农产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加900元以上。三、存在的问题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批复慢,项目无法如期推进。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每年实施期为春耕前(3月-5月)、秋收后(10月-12月)两个阶段,而上级部门计划多于当年5月左右下达,导致后期设计、审计、招标、施工等方案时间缩短,大大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二是资金配套少,项目实施内容无法达到“高标准”。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计划投入1200元,后期下达资金每亩投资1070元,导致项目难以按计划完成任务。根据实际情况,要达到“高标准”建设要求,亩均投入需3000-3500元,财政投资少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预期效果。三是群众自筹能力低,项目实施资金缺口难以弥补。项目区群众无能力自筹或自筹意愿低,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各项措施无法达到电、井、管路、道路、林网、排水渠等全面建设的标准。四是专业技术人员少,工作量大,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很难创新和提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完成2021年度3.6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尾留工作。2022年春耕前完成出水口安装、机电设备安装等尾留工程,7月中旬完成全部项目区级验收工作,8月中旬申请省市验收。(二)根据省厅2022年高标准农田计划任务的批复情况,按时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造价、审计、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工作,力争2022年年底前完成总工程量的80%。(三)推进亚行贷款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进度,力争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和结果导向管理模式的制定等工作。(四)完成2022年设施蔬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等技术服务工作。(五)根据《榆阳区发展高效旱作节水农业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内容,完成2022年旱作节水农业工作任务。(六)撂荒地合“非粮化”整治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资金配套安排,完成全区2022年度撂荒地整治和“非粮化”整治任务,确保撂荒地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1.受到陕西省政府表彰(陕政字﹝2021﹞61号)2.受到陕西省农业厅通报表彰(陕农函﹝2021﹞329号)3.区委书记李忠宏表彰4.市乡村振兴中心表彰(榆市乡振函﹝2021﹞13号)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