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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4 09:06
单位名称 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疾病监测疾病防治研究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卫生事件处理救灾防疫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培训与技术指导
住所 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C座
法定代表人 邹斌
开办资金 25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65.57万元 3404.05万元
网上名称 安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常规工作。加强常规免疫预防接种工作,提高疫苗接种质量,报告接种率均在95%以上;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加强艾滋病的检测和重点人群的干预工作,艾滋病发病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6.3%;结核病防治工作顺利完成“十三五”终期评估,加大疫情监测力度,发病率较去年下降10.77%,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碘缺乏病监测、布病监测、麻风病防治等工作;开展了地方病现症病人救治管理工作,做好慢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卫生监测、卫生检验、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结合健康城市建设、精准扶贫、新冠肺炎防控、卫生日及科技之春,积极开展针对群众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共举办宣传咨询活动16次,直接受众6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万份/张。(二)重点工作。始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大型运动赛事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市近年来传染病发病情况及流行规律,编制了《安康市2021年重点传染病疫情趋势分析》,对重点传染病进行专题分析预测。(三)亮点工作。高度重视并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为有效推进安康城区及高新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中心克服场地、人员等各种困难,建立了临时接种点,累计接种新冠疫苗5.53万剂次。建成病媒生物实验室,设有标本制作室、标本展室、养虫室、抗性室、恢复室、样本提取室、扩增室等,总面积400多平方米。中心和省地研所共同制定了水碘检测陕西省地方标准《水质碘化物的测定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DB61/T1496-2021),于2021年12月17日批准发布,2022年1月17日起实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效显著,2021年安康市未发生本土新冠病例。全市累计接种新冠疫苗430.52万剂次,顺利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任务。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二是一些重点传染病如结核病发病率仍较高,狂犬病部门间的联防联控机制还不健全,犬只管理还不规范;三是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复杂、工作量大。(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防控能力建设;二是进一步密切相关部门的协作,推进联防联控机制的完善;三是进一步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和运转体系,确保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有效落实。四、下一步工作思路。继续加强疾控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流调队伍,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在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同时,严防输入传播,努力做好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的同时,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中心党委被省委评为“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康市2020年度党风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