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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绥德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22 16:03
单位名称
绥德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开展保障对象的审批、复查、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住所
榆林市绥德县小街4号
法定代表人
赵凌峰
开办资金
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12万元
4.7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具体业务活动(一)精准落实城镇低保政策:今年,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文件精神,经信息比对核减城市低保对象275人。核减主要对象为享受退休金的,就业参保信息的,出让房产的,审计出来的以及没有年检的对象,还有包括从事商业活动多从纳税的,子女赡养能力较强的老年人以及其他不符合低保政策的。2021年,我中心根据乡镇上报的城市低保对象申请报告,经低保中心入户抽查,报县务会研究审批。新增508人,包括下岗失业职工、老弱病残及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困难居民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21年城镇低保共保障4675户、7875人,共下达发放低保资金5697.6128万元。(二)精准落实农村低保政策:2021年,在保持农村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坚持把农村社会救助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758户13017人,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对象4841户8548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农村特困供养对象1986户1998人,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都落实了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均已纳入兜底保障政策兜底保障范围。(三)类易返贫的排查落实情况:通过近期三类易返贫对象回头看再排查全县三类易返贫对象共计1069户2269人,其中纳入低保753户1232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479户794人,边缘易致贫户272户,430人),占比54.30%,特困供养17户20人、占比0.88%;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3户3人,占比0.13%,临时救助309人,占比13.61%,纳入低保边缘家庭79户165人,占比7.2%,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对象均已建立相关台账,随时进行预警监测。(四)落实低收入认定工作:2021年3月19日绥德县民政局、财政局转发了《陕西省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启动了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同时乡镇下发了《绥德县民政局关于做好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求4月份完成集中认定,5月份认定工作转入常规。截至目前,全县共认定农村低保边缘家庭721户,1604人,脱贫户298户,721人;一般户423户,883人,现已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信息数据10月初已传送到医保、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享受相关救助。(五)落实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优化社会救助程序,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加强监督管理和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切实打通兜底保障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时效性和困难群众的满意度。省市要求2021年11底前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等审核权限下放乡镇。低保中心联合养老中心,7月份以来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开展业务培训,制定《绥德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8月11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通过印发各镇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9月份已将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各镇。形成了规范有序的低保、特困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操作模式,2021年9月以来共乡镇共审批城市低保对象35户56人,农村低保对象723户998人,确保了审核权限“下得去”、业务“管得好”、对象“保的准”。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及组织部门的监督领导下,我中心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业务。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遵旨,开展对保障对象的监管以及低保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让真正有困难的居民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爱,让他们的基本生活有所保障。三: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政策的精准落实,各类对象的精准识别上,机制仍需完善,制度仍需健全。二是对困难群众特别是特重大病灾户、残疾户的救助能力有限,民政兜底保障工作任务繁重,压力很大。三是各类困难群体的诉求多元化,民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方法和措施不足,维稳压力大。四:改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进一步注重理论学习,党建知识的储备。同时认真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并及时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在新的一年里,我中心将积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紧紧围绕我中心业务工作,以创新的精神完成好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促进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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