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咸阳市> 咸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咸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3-22 11:19
单位名称 咸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国省干线公路路政、农村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执法工作。
住所 咸阳市钓鱼台路3号
法定代表人 杜平
开办资金 2546.4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42.72万元 778.35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从业人数  13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1.全面推进执法改革。按照市委编委关于成立单位批复及三定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支队进行了机构、职责、人员的有效整合,将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执法职责进行划转整合。2.客运管理。支队遵循“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依法行政”的原则,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白天巡查与夜间突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市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重点区域持续加大对客运市场非法营运和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截止12月底,共查处非法营运网约车767辆,取缔非法网约平台1家,查处非法巡游出租车376辆。3.货运管理。强化货运企业源头与市场综合管理,对运输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车辆的清理,全年共注销、撤销、吊销6家,向市行政审批局发函建议注销1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撤销2家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危运企业。4.汽车维修业管理。全面贯彻执行全市“治污降霾”决策部署,对市区475家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常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喷漆作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和危废规范处置的专项治理,停业整改20家,受理投诉56起,约谈10家。有效打击了机动车维修行业乱象,进一步净化了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5.常态化路政管理。采取严管重罚与教育疏导相结合的执法策略,有效查处各类路政案件。截至12月底,共查处各类路政案件32起,案件查处率100%。路政执法和源头治超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积极受理、处理平台投诉,规范客运行业经营行为。共受理12328、12345、马上就办等平台转办的各类投诉案件4425起,处理违规车辆4285余辆次,市区出租客运市场秩序不断好转。同时,全面落实公共交通工具、火车站停车场、咸阳湖码头、高速公路出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抽调35名执法人员配合交警部门在城区设立28个检查点,劝返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违规上路车辆。特别是12月18日抽调22辆大巴车,圆满完成往西安运送核酸医护人员的紧急运输任务。三、存在问题(一)执法人员服装与执法装备配发落实不到位,不能满足执法需求;(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亟待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且整体年龄偏大,人才断档现象极为突出;(三)驻县执法大队开展工作存在困难。乾县、彬州、旬邑三个驻县大队的办公场所没有落实,加之执法车辆、执法器材、办公设施等问题,使执法工作开展面临较大困难。四、整改措施(一)加快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在执法巡查、案件处理、联合治超、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建立无缝衔接的工作新格局,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加快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深入开展执法队伍岗位练兵,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三)加快完成综合执法保障工作。按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部署,全面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提高综合执法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全面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公信力,将市场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检查结合起来,形成疏堵结合、监管一体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体系,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2.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等执法规范,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做到文明执法、柔性执法。3.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探索借鉴出租客运市场执法新模式、新举措。4.加强公路路政及源头治超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完好,保障公路通行安全畅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