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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绥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3-14 09:26
单位名称
绥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经办我县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特殊慢性病业务;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与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对其医保业务进行指导。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文化路(西城大厦侧一楼)
法定代表人
延永昇
开办资金
60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0.77万元
510.33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活动城乡居民参保情况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由税务部门负责,我中心积极配合进行缴费宣传与信息修改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城乡居民累计参保301608人,其中脱贫户66238人,低保户15670人,农村五保户2087人,城市五保户62人。城镇职工参保情况根据榆林市医保中心安排,我中心于2021年5月开始对全县企、事业机关单位进行申报登记、续保征缴,现已全面完成。2021年我县参保单位共计305个,参保人数19837人,其中在职13138人,退休6699人。医保基金收支情况1.城镇职工医保:2021年共收缴医保费9215.9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3459.09万元,个人账户基金5566.21万元,大病统筹基金190.59万元;共支出医保基金6889.4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548.46万元,个人账户基金4275.47万元,大病统筹基金65.11万元,公务员补助0.37万元。2、城乡居民医保:2021年共支出医保基金7847.6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6680.51万元,大病保险基金195.51万元,大病保障67.64万元,扶贫基金56.27万元,医疗救助847.76万元。二、取得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中心住院费用报销截至目前,我中心及时结算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费用1031人次,其中职工住院144人次,总费用合计434.21万元,基金支付合计280.01万元。城乡居民住院887人次,总费用合计1673.68万元,基金支付合计504.63万元。(二)慢性病申报城乡居民:全县现有慢性病患者32033人,其中普通城乡居民19531人,脱贫人口、五保人口、低保户等特殊人群共有12502人。我中心为了做好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于2021年11月份印发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慢性病申报工作的通知》(绥政医保函〔2021〕67号),组织开展了城乡居民慢性病集中认定工作,为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办理慢性病2715人。目前全县所有城乡居民只要符合慢性病认定条件可随时在政务大厅进行申报登记。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49034人次,统筹基金支出930.14万元,其中特殊人群慢性病报销23799人次,统筹基金支出516.83万元。城镇职工:2021年职工慢性病总人数3823人,新申请慢性病共计598人次,我中心慢性病报销共计1790人次,总费用合计648.60万元,基金支付合计528.34万元。三、存在问题(一)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有待加强和完善。(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改进措施(一)以窗口工作人员为重点,大力加强业务政策培训,完善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二)继续做好基金使用管理和内部审计,强化基金收支稽查,对各种违反医保政策的问题严厉打击,确保实现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将日常管理考核与年度目标考核相结合、实绩与德行相结合的考核考评体系,把群众的满意度、投诉率作为个人是否评优的重要依据,不断鼓励鞭策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二)今后将强化党建引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积极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议。党建工作要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不能搞“两张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要牢牢把握“办实事”这个基本着力点,优化医保便民服务,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筑牢医保安全底线,为广大参保群众守好用好“看病钱”“保命钱”。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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