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国有资产综合事务提供保障。配合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合资、资产配置处置、产权纠纷调处、资产统计、绩效考核及信息化建设 | |
住所 | 榆林大道166号(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李锦旗 | |
开办资金 | 256.2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3.42万元 | 77.2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榆阳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情况(一)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系统管理1.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完成了2020年度国有资产报表,编报了自然资源资产、经管资产报表,对全区矿产能源、森林、土地、水等自然资产以及公路、保障性住房等经管资产数量和价值进行编报。2.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撰写了《榆阳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榆阳区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3.按照《会计法》、《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历年资产进行清查,对资金挂账问题做了账销案存处理。4.对符合处置程序的资产在信息系统中及时给予批复,按时报送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5.为了准确、规范操作资产信息系统,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资产管理人员就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核查清理和资产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1次大型培训,对各部门资产管理人员就财政部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组织了视频专题学习。(二)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核查清理工作根据《榆阳区委关于落实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我中心于3月17日向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印发了《榆阳区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榆区财发[2021]28号),通知中明确了核查清理范围、清理内容及清理方法,规定了自查阶段和整改阶段时限要求及整改成效。(三)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批事项管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及档案管理,对于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验核对。(四)加强储备物资监督管理今年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通过自查自纠,疏忽了对储备物资的监督管理,10月份我中心配合发改局和粮食储备中心对区级储备粮进行了检查。其中对1500吨小麦进行了轮换,目前正在加紧完成5000吨玉米储备粮的入库;配合应急局对应急防汛物资和应急抗旱物资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编织袋、土工膜、帐篷、水车轮胎等物资,存放年久,已失去功能,不能起到应急施救措施,需尽快更换。(五)合理调配闲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机构改革后,为了使涉改单位资产及时调配划转,我中心积极配合各有关单位对房屋资产的产权属性、车辆信息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登记,目前涉改单位资产调配、划转全部完成。1.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林业派出所、森林派出所完成了资产划转工作。2.积极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了上郡路街道办办公楼回购部分产权过户手续。完成了驼峰路办事处回购办公场所工作,目前正在协调变更驼峰路街道办办公楼产权手续。3.按照中、省、市、区《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成了城区新建小区配套公共设施(幼儿园、环卫工人休息室、警务室、社区、公厕)接收工作。4.按照区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配合教体局,对拟回购的5所幼儿园进行了详实的调研,目前正在评估谈判当中。5.调配、租赁、置换涉改事业单位、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办公场所13处;通过实地调研、评估座谈的方式,为科创路街道办事处租赁办公楼一处。6.积极配合住建局,通过司法程序收回金林小区7420㎡出租房,剩余7055㎡出租房已签订交付协议,为下年度全区办公用房提供了保障。7.按照《榆阳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程序将二街中心广场体育中心管理的2处门面、原农机中心管理的2套单元房和5间门面房及8处无手续房产划转运营公司管理运营,充分提高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8.为了有效利用和盘活闲置国有土地,对11处国有土地进行了实地查看,积极对接国土分局、林业局等部门,对金鸡滩闲置国有土地进行实地测量和评估,并就土地性质进行了咨询,力争尽快提出盘活方案,待区政府相关会议同意后实施。9.严格执行中省市《关于中小微企业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房租的通知》精神,一年来,共返还减免租金58.95万元,剩余减免租金53.75万元,待承租方在下年度租赁期满后,由出租单位在签订续租合同时,在租金中直接抵扣减免。(六)加强公车用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纪律1、年底对全区党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执法人员数量和车辆配置标准配编制。全区核定非参公事业单位业务用车编制733辆,其中乘用型业务用车18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5辆,生产作业用车441辆;核定执法执勤车辆编制53辆。2、规范了全区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管理,出台了《榆阳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定点维修的通知》。3、严格按照《榆阳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更新调配车辆,对需要更新的车辆,经我中心实地查看,坚持对已到达车辆使用年限或车辆里程数,并可以继续使用的车辆暂不予更换;对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但还能继续使用的车辆,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了合理调配和更新。4、区车辆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信息化监督管理服务平台运行良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全部安装了定位系统,进入了全省公务用车“一张网”信息化监管平台。目前公司制度管理规范,运行机制良好,服务周到热情,受到省、市机关事务中心调研、检查组的一致好评。二、取得社会经济效益1.使国有资产报表数据与预、决算报表数据得到有效衔接,使各单位资产信息资料得到及时补充和完善,对资金挂账问题做了账销案存处理,对全区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2.截止5月11日,全区88家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中:45个部门单位和2个新建单位无往来款项挂账)应收款项挂账金额5168.9万元,已核销824.1万元,应付款项挂账金额6955.1万元,已核销654.5万元,账务处理1060万元,已上缴国库92.6万元。3.全年共处置(报废、转移、拍卖)82个单位闲置资产95宗,账面原值1.09亿元,其中资产转移46宗,账面原值6123.47万元;处置(报废、拍卖、转移)公务用车125辆,其中报废车辆115辆,公开拍卖5辆,转移车辆5辆,账面原值3160.21万元;资产处置收入102.52万元,其中车辆处置收入65.77万元全部上解财政。4.目前接收回幼儿院5所,日间照料中心1处,环卫工人休息室14处、警务室6处、社区15处、公厕14处。5.对经营性房产租赁收入384.12万元全部上解财政。6.全年更新车辆1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业务用车14辆,执法用车4辆),工具车85辆(环卫车64辆,其他工具车21辆),特种车9辆,全年车辆购置资金455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98万元,低于控制线550万元,与申报资金相比(1079万元),节约资金约53.8%,全年共调配车辆4辆。7.截止21年底,平台公司全年累计出车8770次,其中公务用车8624次,社会租车146次,月平均出车731次。公司总收入571万元,总支出547万元,结余24万元。三、存在问题1.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核查清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挂账资金,因历史久远,无法找到充分的佐证资料,导致账务无法处理,建议提请政府组成以审计、纪检、发改、财政、司法等联合审定小组,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介入,形成统一口径,解决长期往来款核销工作。2.个别单位对资产管理认识不够,管理松懈,出现部分资产流失、账物不符现象;由于资产报废、报损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致使不能及时提交资产信息报表。3.部分单位未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履行资产调拨、处置、出租、出借、赠与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导致资产产权不清,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形成账外管理资产。4.国有资产报表上报不主动、不及时,上报单位对资产年度统计工作不重视,报表催缴困难,上报数据不精准。四、下年度工作打算1.加强往来款项核查清查力度,力争在合法合规的的基础上,处理历史遗留挂账问题。2.全力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回收下剩的11个城区新建小区配套公共设施场所。3.积极配合教体局完成5个民办幼儿园的回购任务。4.全面完成区政府对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统一调配、回租、回购办公场所的任务。5.继续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长期处于闲置的房产和土地及长城保护区域的资产进行摸底登记,为提升国有资本利用价值寻求盘活思路。6.加大清收拖欠国有资产收益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升值。7.建议对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除农林水牧)加入平台管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顺利出行,减少社会性租车现象,降低社会性租车费用支出。8.加大对全区各单位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质量。9.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