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9家事业单位被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

时间: 2018-11-27 16:32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榆林市事业单位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规定,经实地核查,榆林市自来水公司等9家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中存在异常情形,且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整改,已被列入事业单位异常名录。分别在榆林日报和“信用榆林”网站予以公告。

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事业单位自列入之日起2年内异常情形消失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异常名录。被列入异常名录2年期间,再次发生违规行为的,将其列入严重违规“黑名单”,并通过信用公示系统或网站向社会公示。



(榆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