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 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陕事登发〔2017〕8号)要求,宝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事前做好充分准备、事中严格核查程序、事后积极落实整改、规范资料装档备查为工作要求,突出“四个明确”,对各地由省上随机抽取的5家事业单位和年度报告综合评估得分排名后10名的单位,精准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工作。
明确核查任务。及时向各县区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实地核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实地核查前,组织登记系统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省、市关于对事业单位实地核查的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明确核查内容。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是否有稳定场所、是否有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是否有独立的财务账户、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否配备相应的从业人员、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业务范围是否符合编办职能界定范围七个方面进行了逐项核查,如实记载,确保登记事项核查全面;重点对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示信息,查原始文件资料、查基本信息、查资质许可、查业务开展情况;看资产负债表、看年度报告书、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真实、是否完整。
明确核查程序。提前下发核查工作函,就核查事项及程序及时告知核查单位。核查前,送达法人登记事项实地核查通知书。核查中,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问询等方式了解登记事项详情,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明确核查责任。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对事业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管理机关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束后,及时填写核查登记表,由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两名以上核查人员现场填写核查登记表并签字,作为备查的依据存放归档。
(宝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