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召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章程论证会

时间: 2016-12-09 21:22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12月8日下午,商洛市召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章程论证会。会议邀请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王矿林、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吴文献出席会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局、市食药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班子成员等20多名同志参加了论证会。

会上,市编办介绍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背景、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人对章程的起草过程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逐条逐句对章程进行论证,各方面的专家,从不同角度对章程进行了充分讨论,对章程不完善的地方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王矿林局长对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有着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他指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章程主要内容,符合中省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改革精神,章程规范全面、层次清晰、框架合理,章程吸取了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希望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创新,使章程富有特色,具有可操作性。吴文献副院长结合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章程制定的经验,对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章程修改,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通过论证,将进一步增强章程的科学性、完整性、实效性,为下一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做好章程修改完善。要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原原本本做好修改,确保章程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真真正正符合实际、富有特色。二要做好章程的报备工作。《章程》制定完善后,经市编办、市卫计局审核同意后,形成《章程》草案,提交第一届理事会审议通过,经卫计局审定,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备案后实施,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尽快进行报备。三要持续有效推进工作。《章程》报备后,要尽快组织召开第一届理事会和理事会成立大会,确保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商洛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