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工作

时间: 2016-12-09 15:45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省登记局《关于开展全省各级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对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的监管,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宝鸡市登记局合理安排,周密部署,组织工作人员,由局领导带队,对随机抽取的10家单位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工作。

核查内容具体。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从是否有稳定场所、是否有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是否有独立的财务账户、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否配备相应的从业人员、相关资质(执业许可)是否有效、业务范围是否符合编办职能界定范围七个方面进行了逐项核查,如实记载,确保登记事项核查全面;重点对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公示信息,查原始文件资料、查基本信息、查资质许可、查业务开展情况;看资产负债表、看年度报告书、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是否真实、是否完整。

核查程序严谨。提前下发核查工作函,就核查事项及程序及时告知核查单位。核查前,送达法人登记事项实地核查通知书。核查中,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问询等方式了解登记事项详情,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核查责任明确。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对事业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管理机关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束后,及时填写核查登记表,由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两名以上核查人员现场填写核查登记表并签字,作为备查的依据存放归档。

 核查成效明显。通过对事业单位的实地核查,一是较全面的掌握了事业单位的“家底”,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依法履责行为。二是提高了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维护了《条例》、《实施细则》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规范了登记管理机关执法行为,树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提高效率、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宝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