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快事业单位职能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商洛市结合工作实际,对省登记管理局通报法人年度报告后10名单位和涉及机构改革、体制调整以及机构设立、合并或职能变更等具有代表性的3家单位进行核查。核查工作按照下发核查通知、实地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督查等5个步骤进行,坚持创新方法,多措并举,真正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提前下发核查通知。核查前7个工作日向被核查单位下发《通知书》,告知核查的具体时间、核查程序、所需资料和核查组成员等,并督促其做好资料整理和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严格程序实施核查。现场核查从领导述职、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核查、社会满意度评价等6个方面进行。领导述职的对象为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民主测评主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在干部职工中实施综合测评。测评内容包括核查对象职能履行、职责履行和职能职责履行效能3方面12项内容。查阅资料包括核查对象业务开展情况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以及会议记录、会议决定;机关管理制度、工作规定、考核办法;班子分工、人员调配、岗位设置和职责分解说明;年度获奖情况、考核结果等。个别谈话约谈的重点一般为核查对象主管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重要服务对象、职工代表以及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实地核查既对核查对象办公场所、设施配备、环境卫生进行查看,又对其承担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要求和建设效果进行核查。社会满意度评价内容包括核查对象服务事项的公开程度、办事程序、办事效率、办事结果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采取发放社会评价表的形式进行,同时邀请主管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等方面人员参加,使其充分发表自已的意见。
三是综合分析形成报告。在汇总、梳理实地核查资料的基础上,经核查组集体讨论研究形成《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包括被核查对象的民主测评结果、社会满意度评价、履职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四是反馈结果限期整改。从民主测评和社会评价两个方面,分职能履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其效能3部分内容,分类汇总,逐条梳理,综合分析,以《核查结果反馈意见书》的形式原汁原味地反馈给被核查对象。并对核查对象履行职责中存在的不到位、不符合的问题和服务对象有意见、不满意的事项,按照当前急需解决和今后努力方向两个方面,反馈给核查对象的主管部门。特别把在测评中对核查对象中“较差、差”的事项,作为重要反馈内容,列入核查对象需要整改的重点事项。
五是开展“回头望”跟踪督查。在《核查结果反馈意见书》中明确对被核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通过内部通报、专项督办、质询等,扎实开展“回头望”,要求主管部门监督被核查单位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督促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六是针对问题严肃处理。在核查工作中,通过单位自查,我们进行认真分析汇总,大部分单位存在共性问题是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核查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在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上重视不够,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核查规则》理解不透。对这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组织召开单位负责人会议,明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领导,安排1名工作人员主抓此项工作,使此项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加强对人员的业务培训,重点领会规则中核查的范围、内容、项目、标准等内容,使单位的年度报告内容全面、规范、完整,确保严格规则标准,及时高效报告。在搞好市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实地核查的同时,同步安排了县区的核查工作,针对县区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要求,责令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较差的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写出书面检查,县区编办书面报告情况;各县区编办安排对核查后十名事业单位开展了自查,迅速开展纠错,按照自查出的主要问题,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进一步查找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今后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与业务开展情况相符,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规范。
(撰稿人:杨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