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县两级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省登记管理局统一部署,采取“双随机”核查机制,对236家事业单位2015年度的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其中市本级64家,11个县(市、区)共172家。被核查单位遍布文化、教育、卫生及农林牧水等各个行业,除了按照规定动作对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情况、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情况、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档案管理以及证书悬挂等情况进行检查外,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核查工作。实地核查是登记管理机关全面深入了解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重要方式,渭南市编办领导高度重视核查工作。7月份由市编办结合市级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查情况,在市级范围安排部署实地核查工作;十月份按照省登记局年度报告评估结果,在全市范围内安排部署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两次核查均以编办名义向被核查单位的举办单位发出正式通知,每次核查前,以登记局名义向被核查单位发出实地核查通知书,明确核查时间和内容。市级实地核查对象采取“随机抽查”和“精准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在市级事业单位法人数据库中随机抽取3%的事业单位纳入核查范围,将清理规范中撤并整合、转企改制未到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及注销手续的事业单位纳入抽查范围,将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报工作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核查的事业单位纳入抽查范围,将年度报告评估结果排名后10位的事业位纳入核查范围。
(二)依法核查,扎实开展实地核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核查工作,提前下发核查通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做好核查记录,做好核查资料收集整理。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确定核查内容,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信息及贯彻执行登记管理政策法规进行了核实,重点对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及财务收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及要求。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大部分事业单位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能按要求如实报送年度报告。但少数事业单位仍存在着年度报告格式不规范、报告内容不全面、登记的业务范围与实际开展业务不一致、清理规范整合不到位、不能及时办理变更及注销手续等问题,对于存在问题,我们都向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明确指出,并要求进行限时整改。
(三)统筹兼顾,全面规范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后,登记管理局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我们充分利用实地核查的机会,向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宣传讲解登记管理机关职能变化、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及取得成效,登记管理工作新要求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特别是对年度报告填写规范、评估规则等具体要求向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将实地核查与机构编制管理及事业单位“十定”工作结合起来,编办其他科室的工作人员也都参与到核查工作中,对事业单位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以及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摸底调研,主动探索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在机构编制管理过程中的结果运用。
通过我们的努力,实地核查效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提高了对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实地核查不仅仅是查问题、搞整改,更是对政策的宣传引导。通过座谈交流,宣传了登记管理制度政策法规,通过纠正发现的问题,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行为。我们重点介绍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进展情况、说明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的必要性和时限要求,解读了事业单位年报评估规则,强调了登记管理业务办理与法人异常名录及信用体系建设的关联关系,引起了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的高度重视。
二是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后,强化了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能,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已经发展为年报审查、年报信息公示、年报评估、信息抽查和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尤其是实地核查工作将作为事业单位常态化监管手段,作为年报评估结果运用的重要环节,实地核查结果也将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据。通过实地核查,各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认识到法人登记各项业务的严肃性,体会到监督管理手段的严肃性,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也创新了管理方式,规范了监督管理执法行为。
三是提升了登记管理业务水平。一方面,通过实地核查,近距离解读政策、示范操作、解答疑问,提高了事业单位办事人员的业务水平,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质量将大幅提高。另一方面,经过这次依据充分、程序完整的依法行政过程,提高了登记管理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走出了登记管理机关由“重登记”转向“重监管”的重要一步。
(撰稿人:徐飞、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