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至25日,凤翔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全县事业单位法人中认真开展了随机实地核查工作,共抽查事业单位法人10户。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为,加强了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细化核查内容。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照实地核查要求,在《核查记录》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精心设计了《凤翔县事业单位法人实地核查记录表》,将核查内容细化为“单位名称信息、设立登记信息、法人证书信息、开展活动情况、年度报告情况、其他核查内容”六大类28项内容,力求做到核查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二是严格核查程序。作为一项行政执法行为,在实地核查中强化检查的程序性、规范性和合法性。首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事业单位法人随机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对实地核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其次对10户核查单位提前下发《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告知被核查单位检查时间、内容和方式;之后由登记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赴核查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核查表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留存归档;最后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被核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三是认真详实核查。核查过程中,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等方式,全面检查了解该单位在证章管理、登记变更、业务开展、年度报告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对6户事业单位存在的法人证书正本未悬挂、变更不及时等问题,当场提出改正意见;对1户已不具备法人设立条件的事业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进行注销。核查的同时,登记局工作人员还向核查对象积极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法规,介绍实地核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并对下一步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条例》、开展业务活动、证章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指导。
通过此次实地核查,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法人行为,保证了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宣传了登记管理法规政策,促进了登记工作向改革、服务、监管协同推进方向的转变。
(撰稿人:张宏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