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召开《中医医院章程》论证会

时间: 2016-11-17 10:54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近日,西安市长安区《中医医院章程》专家论证会在该区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市编办副巡视员鲁崇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郝雅丽、市编办事业处调研员张涛,长安区组织部、编办、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卫计部门有关专家20余人出席论证会。

会上,长安区卫计局局长王小虎代表区委、区政府致辞,长安区中医医院院长介绍了西安市长安区中医医院的历史、基本情况及章程制定修改、审核等方面情况,与会领导、专家分别就章程修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鲁崇民同志代表市编办做了重要讲话,在肯定长安区中医院章程论证的基础上,对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改革,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省市已将试点情况纳入目标考评项目,希望长安区认真搞好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二是中医事业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中医医院章程要凸现中医特色。要通过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提升医院医疗水平,提高医院知名度。三是事业单位章程是事业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依据,事业单位章程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直接决定着事业单位的运行能否达到既定的效益。章程不仅要有特点、有亮点,而且内容要全面,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职工利益。四是尽快完善配套政策。所谓改革就是要有所突破,强化事业单位自主权。



(长安区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