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延安市召开全市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改革暨培训会,市级党政群机关、事业机构、中省驻延有关行政机构和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近200人参加学习培训。会议由延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刘宇东主持,市编办主任李竹林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陕西省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及省编办《实施细则》,对市、县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全市这项改革从2016年10月开始至2017年3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16年10月至11月):市县区党政群机关;行政分支机构、派出机构;中省驻延有关行政机构;第二阶段(2016年11月至12月):市县区党政群机关所属不具备事业法人登记条件的事业单位;第三阶段(2017年1月至3月):市县区事业单位法人;受委托管辖的其他事业单位法人。会上对参加会议人员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网络实时培训,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召开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座谈会,针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改革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及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李竹林主任指出: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一项社会管理的基础工程,对于促进国家治理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具有重要意义。市、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省上统一部署,依照分级管理原则,贯彻落实好《办法》及《实施细则》,扎实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党政群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做好信用代码数据采集、传输和资料提交,防止信息错报、漏报等情况,确保全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延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