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启动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时间: 2016-10-12 09:23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10月10日,安康市召开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培训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集中培训网络系统操作业务。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杨克山主持,市编委办公室主任陈伍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欧阳前勇宣读了《关于开展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通知》,市编委办主任陈伍文为市扶贫开发局颁发了全市首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会议指出,统一代码制度是以信用代码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体标识代码管理制度,是社会信用管理和民事活动行为过程中党政群机关“身份”识别的重要手段,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信息共享和利用、提高行政效能,降低社会成本和加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于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明确,根据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源头赋码、全面覆盖”的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对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范围为列入机构编制管理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机构和事业单位。信用代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部分18位号段构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经赋予、终身不变。

会议强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行网上登记、现场发证,各单位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作废并收缴。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从10月起实施,事业机构从11月起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在明年元月至3月开展2016年度报告时,换发刊载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再另行申办信用代码证书。未按规定办理统一代码申请、变更、年度报告的,限期整改,逾期整改的记录为不良信用。

会议要求,全市代码管理机关要加强统一代码管理,建立重错码核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向发改(物价)、公安、人社、财政、不动产登记、银行、税务和法院、检察院、司法等职能部门更新通报赋码和信息回传情况,形成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事中、事后监管合力。

会上还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网上申领业务进行了培训。各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市直各部门政办(人教)科长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撰稿人:晁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