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为首家民办事业单位发放法人证书

时间: 2016-08-12 15:32 来源: 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

近日,榆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办发〔2016〕10号)改革精神,经过严格审核,核准,为我市第一家民办事业单位榆林市数字图书馆,发放了法人证书。

榆林市数字图书馆是基于互联网的图书馆。宗旨是服务全民读书。业务范围是利用互联网,给全市人民免费提供数字图书、数字期刊、数字报纸等数字资源。榆林市数字图书馆是榆林市首家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的民办公益机构,登记后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发放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公办事业单位平等的法律地位。

长期以来,社会上普遍认为只有政府举办的公益机构组织才是事业单位。但这一传统即将被打破,榆林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要给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公益机构颁发事业单位‘身份证’。民办公益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后,在税费减免、用地用房保障、融资信贷、用水用电用气等要素使用方面,享受与公办事业单位同等的政策待遇;相关部门将研究落实各类事业单位在职称评定、人才交流、社会保障、财政资金支持政策。民办公益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后,和公办事业单位同等获得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权利,弥补政府公共服务不足,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民办公益机构登记为事业单位后,要以更长远的眼光来谋划发展,与公办事业单位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共同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公益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撰稿人:蒲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