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鸡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陕办发〔2015〕39号)和省编办《实施意见》(陕编办发〔2016〕21号)等文件精神,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升全市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水平。
一是明确目标,夯实基础。认真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及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文件向各县区、市级各部门予以转发,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按照省编办《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在深入实际,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前期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起草制定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确保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全面推进。
二是厘清职责,细化清单。为深入推进市属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反复酝酿修改,制定出台了市属两所公立试点医院理事会、监事会权力清单及议事规则等6项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法人治理结构运行程序,厘清了各主体职责,更好的引导规范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履行职责。
三是创新管理,规范运行。将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载体和突破口,结合法人治理新机制,充分发挥法人自主权利,积极创新,在市属公立医院实行总会计师派驻制度,制定下发了《宝鸡市市属公立医院总会计师派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和《关于派驻总会计师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目前,市属两所公立试点医院首批派驻的2名总会计师已正式受聘到岗正式开展工作。
(撰稿人:范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