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之后,咸阳市高度重视,及时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及时专题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全省会议之后,市委编办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了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常委、省委编委副主任、省委组织部部长张广智和省委编办主任王占峰的讲话精神。市委常委会6月10日专题学习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听取了市委编办关于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对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深化机构改革,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召开全市会议,部署落实工作。6月20日上午,市委召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组织市级部门分管领导和人秘科长(办公室主任)和县市区委组织部长、编办主任以及市委编办班子成员等200余人,原原本本学习了习总书记在中央编委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了全省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市委编委副主任、市委组织部部长崔勒宇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省会议部署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20日下午,市委编办组织县市区委编办主任召开汇报座谈会,就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报交流,并对年内县级机构编制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
三是联合督查评估,巩固改革成果。按照市委安排,市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机构改革督查评估的通知,拟于7月中旬开始,由市委编办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成立四个督查评估组,对市级涉改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全面了解掌握市县两级改革部门“三定”规定落实情况,以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后的履职尽责情况,研究分析和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切实巩固改革成果,确保改革要求全面落到实处。
四是拟定规则细则,健全运行机制。市委编办主动适应机构编制管理体制调整,根据省委编委《工作规则》和省委编办《工作细则》,结合咸阳机构编制工作实际,多次研究讨论,于5月底拟定提出了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的初步意见,待市委编委领导审定后,提交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并以市委编委文件印发执行,确保市委编委、编办的职责任务明确、会议制度规范、工作运行高效、作用发挥充分。
五是举办专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报经市委同意,市委编办拟于8月中下旬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一期专题培训班,围绕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和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深化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等内容,邀请中央编办有关同志和有关专家教授现场讲课辅导,对全市组织、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和市级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全面增强市县两级党管机构编制和“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