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四级政府实现“三个清单”全覆盖

时间: 2016-11-04 10:36 来源: 陕西日报

截至10月31日,全省1282个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发布平台(http://qzqd.shaanxi.gov.cn)公开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至此,我省实现了省、市、县、镇四级政府“三个清单”全覆盖。 
    去年以来,我省全面推行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体系。一是覆盖所有行政层级,52个省级部门、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和107个县(市、区)、1282个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全部纳入“三个清单”制度建设范围。二是覆盖政府工作部门的所有单位,包括政府工作部门、具有行政职能的党委工作部门及部分中省双管单位和垂直管理机构。三是覆盖所有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权力清单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10大类;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涵盖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 
    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坚持“权责法定”原则,通过编制和公布清单,实现了政府权力的“减法”、公共服务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在清权确权工作中,明确各层级政府职责定位和履职重点,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政府权力事项大幅削减。省级4415项行政职权中,省级保留2598项、属地管理1817项;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市本级平均有行政职权4074项,其中市级保留3239项,属地管理835项;107个县级政府平均有行政职权3461项;1282个乡镇、街道平均有行政职权49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